我情不自禁想起想起我和韩琳的第一次见面,那是在大志和汤月确定关系的一个月之后,我们起哄让大志请客,大志心一横,“行,我让汤月把她们寝室的妹子也叫上。”
正合一群色狼心意,顿时欢呼声一片。
现在想起来,当初我就是在寝室喝自来水都不该吃这顿饭。
因为我就是在这场饭局遇上韩琳。
她个子不高,相貌普通,却满身匪气,一上桌,就喊了两箱啤酒,“我今天失恋,你们别管。”
然后,伶仃大醉,趴在桌上说胡话。
大志赶着带汤月去开房,其他人等着泡其他妹子,其他妹子也等着让其他人泡,于是,她归我管。
常言道,百无一用是书生。
我一米七七的个子,体重不足一百二十斤,背着她走一步,能摇三下。
第五步的时候,我把她摇地上了。
灯火辉煌的街头,她坐在街上,“拉我起来。”
我伸手扶她,她整个身子挂着我,“小哥啊,你长得挺眼熟啊。”
“一个学校能不熟?”
“不不不,长得很像我下一任男朋友啊。”
然后垫脚在我嘴上亲了一下。
从此,我的大学时代除了大志浓郁的脚臭味,还有飘着酒香的吻。
那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大志说:“韩琳那长相,配上不你。”
汤月说:“韩琳就是拿你当过渡期,别太认真。”
可我和韩琳还是在一块了,我欣赏她雷厉风行,一身匪气,她说,我性格沉稳,压得住她。
我一度认为她这句话是一语双关,别有深意。
这三年我们基本没有吵过架,我嘴贱,她也不差,汤月和大志说:“你们真是瘸子遇上瞎子,天生一对。”
我俩沾沾自喜,当作褒奖。
大学毕业之后,汤月和大志选择北上,我和韩琳选择南下。
那时候,我俩窝在小胡同的四合院里,厨房厕所都是公用的,兜里揣着父母补贴的三千块钱。
我们躺在床上,望着高高的房梁,幻想未来的日子。
她说:“以后,我们生两个孩子还是一个?”
我说:“只要是你生的,都行。”
她靠在我怀里大笑。
我们都相信,日子会越来越好。
然而,职场上的尔虞我诈,同事们之间的勾心斗角,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
这里没有肝胆相照的朋友,没有不厌其烦教育你的老师,只有将你随口一句话翻译成一百个意思散播出去的同事,只有变一个脸色,都能让你揣测半天的老板。
这和我理想中的日子相差甚远,于是,我选择辞职,窝在家里,梦想着用我的文字成为百万富翁,最后,我成为了一位网络作家,成为千万码字工的一员。
现实总于梦想背道而驰。
没有人看我的书,每个月辛辛苦苦写几十万字,却只能靠几百块的全勤度日。
我越来越穷,而性格开朗的韩琳,在职场越混越好,不到一年,月薪已经过了五千。
她从来没有抱怨过,可是我的性子却越来越暴躁,她坐着是错,站着是错,回来是错,不回来更是错,甚至连呼吸都能是错。
我疑神疑鬼,老是问她,“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她总说没有,而我从来不信。
终于,在一个深夜,我在巷口看见一辆白色的小轿车送她回来。
我说:“你是不是看不起我?想找有钱的,早点说!这顶绿帽子老子不戴!”
她最终爆发:“我他妈要是图钱,最开始就不会选择你!可是,这些年,你到底做什么了?你要追梦,我支持你!你有情绪,我忍!可是,我加班到现在,你不闻不问就算了,还怪同事送我?你不爱我就直说!找什么借口呢?”
“对!我他妈就是不爱你了!就是烦了!”
“姓周的!你他妈再说一句!”
“韩琳!我不爱你了!看着你就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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