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不如打工--作者:穆明祥
这个题目在我脑海中出现的时间已经不短了,但一直未能动笔。想写这篇文章,不是无病呻吟,是有其缘由的。曾经还因之写过一首打油诗,诗曰:“作文不比打工好/卖笑强于搞技研/歌女犹能身百亿/书生可值几铜钱?”
笔者平素爱好写作,经常写一些小文小品之类的文章。从笔者的写作能力看,1000字左右的短文,没有半天一日的功夫,是很难成文的。即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文章写成了,投向报刊杂志,能不能被选用还是另外一回事。好在笔者所写的文字,大多被报刊选用了。这样,在报刊上出现笔者姓名的机会也就多了。因此,有文朋诗友经常会向我提出这样的问题:挣了不少稿费吧?我便据实而告:“一篇1000字左右的文章也就30元左右的稿费。有的左盼右等还收不到稿费。”问者表现出疑惑的目光,并说:人家打工一天还能挣好几百块呢,难道作文不如打工?也的确像问者所言,在城市里打工的人,一天至少也能挣三四百元钱。像我这样的话,也的确 “作文不如打工”了。更何况,不是每天都有文章可写,有时十天半月也不见“颗粒归仓”。当然,打工者也不见得每天都能找到活干。
不说大城市,就说小县城吧。我经常回老家。我老家有个表弟,常年在县城四乡打临工,一天的工钱也在300元左右。相比之下,对我这样的写作者而言,也的确是“作文不如打工”好的了。不过,除了个别的“文字大腕”外,大多搞写作的人,也都比我好不到哪儿去。
俗话说,人比人,没法活;事比事,没法做。这便使我想起了文艺界和娱乐圈——词作家写一首歌,挣不了几个稿费;曲作家谱一首曲,也同样挣不了几个稿费。但经词作家作词、曲作家谱曲后的歌曲,到了歌手那里就不一样了,一首歌曲一唱再唱(也不存在“一歌多唱”之嫌),每唱都能有大把大把的钞票入账。有的一次的出场费据说就高达几万,甚至数十万。奈何?!
再如,为国家奉献了一辈子,搞了一辈子科学技术的科技元勋、尖端人才等,住着不到100平米的破旧楼房,而娱乐圈的一些所谓的明星,住宅动辄就是几个亿,甚至更多个亿。又奈何?!
又如,在书画介入市场经济的今天,一些爱好书画艺术的人,写写画画一辈子,大多很难把自己的作品变成钞票;而有的书画家1平尺好多千,一副四尺整张好多万,甚至更多更多万的,这还不把作品变不成钞票的那些人给气死。可他们不但没有气死,还活得很健康、很快乐,因为他们就图了个生有所好,老有所为,活得开心就好。
有些事是不能成比例的,也是没有办法作比的;当然,也是没必要去比的。比如一个陪酒女郎几个小时可能挣到一个打工者一个月也挣不到的钱,你能跟她去比!
“作文不如打工”,就当作是一句调侃的话听就算了。如果说你自己要认起真来的话,那别人会问你:“既然作文不如打工好,那你为什么去打工呢?”可惜老朽活到老这把年纪,没人会要你给他去打工的。即使有人要,你能打得动吗?之所以,还是能写了写点小品小文吧,万一发表了,挣点酱醋钱也算不错的了,别净看着人家挣大钱就眼红。要知道,该吃一碗的命,就吃不到两碗的份!更应有自知之明:自己在这个行中是不是能挣大钱的那块料!
再者,明星住豪宅,过得不见得就很快乐,老科学家蜗居寒室,其为国、为民做着无私的奉献还乐此不疲(当然,科学家的奉献精神是会被历史铭记的)。所以说这人啊,各有各的活法,各有各的乐趣,也各有各的幸福感——就像有的人吃山珍海味觉得很幸福,而有的人吃一碗浆水面觉得也很幸福,等等,焉能人人尽同,事事尽然!这就是说,世上的事情没有绝对的“如”或者“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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