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读诗论 作者: 穆明祥
清朝大文学家曹雪芹,博识广见,敏学多智,能文擅诗,工曲善画,娴棋通乐,四书五经,三教九流,无所不精。其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红楼梦》,是一部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卓越的艺术成就的文学巨著,创造了我国古代长篇小说中现实主义的高峰。近日闲暇翻阅,随手摘录几段书中人物谈论诗词创作的见地与言论(诗论)于次,以供今天爱好中华诗词的作者和读者借鉴品味或创作参考。
在第三十七回中宝钗道:“不过是白海棠,又何必定要见了才做。古人的诗赋也不过都是寄兴寓情;要等见了做,如今也没这些诗了!”宝钗又道:“诗题也别过于新巧了。你看古人中,那里有那些刁钻古怪的题目和那极险的韵呢?若题目过于新巧,韵过于险,再不得好诗,倒小家子气。诗固然怕说熟话,然也不可过于求生;头一件,只要主意清新,措词就不俗了。”
在第四十八回中黛玉道:“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的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
香菱笑道:“怪道我常弄本旧诗,偷空儿看一两首,又有对的极工的,又有不对的。又听见说,‘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看古人的诗上,亦有顺的,亦有二四六上错了的。所以天天疑惑。如今听你一说,原来这些规矩,竟是没事的,只要词句新奇为上。”黛玉道:“正是这个道理。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是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
香菱道:“我只爱陆放翁的‘重帘不卷留香久,古砚微凹聚墨多’。说的真切有趣。”黛玉道:“断不可看这样的诗。你们因不知诗,所以见了这浅近的就爱;一入了这个格局,再学不出来的。你只听我说,你若真心要学,我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诗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百二十首老杜的七言律,次之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读一二百首;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做了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应、刘、谢、阮、庾、鲍等人的一看,你又是这样一个极聪明伶俐的人,不用一年功夫,不愁不是诗翁了。”
所摘第三十七回的诗论,主要谈的是写诗的一些经验与作诗的要旨。意思是说写诗是需要形象思维、艺术想象的。若囿于事物形体,拘于现场环境,常常是会遏制自由发挥、限制精神表现、阻碍想象驰骋、干扰性情宣泄的。当然,也不是说诗歌创作不需要深入实际、体验生活。但写诗毕竟不同于写散文、新闻,需要讲求现场氛围,强调事物的真实性。因为诗是用来借物寓意,遣怀抒情,反映诗人思想抱负、理想志趣的,即所谓“寄兴寓情”的,不是用来给事物描形绘像的。如不明此理,是很难写好诗的。由此看来,宝钗所言也是不无道理的。至于诗题的“新巧”,要视诗的主题内容而定,要为诗的主旨服务。切忌为了诗题的“新巧”,不顾内容,脱离实际,故弄玄虚,从“刁钻古怪”中找“新巧”。要知道“新巧”的诗题下如没有深邃的思想、新颖的意境、丰富的内容、动人的情节,“终是小家子气”,这是诗词创作中最不愿意看到的。这就是“头一件,只要主意清新,措词就不俗了”,并不在诗题的新巧,韵的险易。因为险韵、险题之下,很难出好诗。
所摘第四十八回的诗论,主要谈的是写诗的格律形式和写诗必须具备的一些基础知识。律诗共八句,两句一联。就章法结构而言,分首、颔、颈、尾四联;就功能作用而言,又分别称这四联为起、承、转、合。“起”,就是起头;“承”,就是承接。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一、二联内容联系紧密,大体意思接近,组成诗的上半部。“转”,就是跳跃、转换,转出别的意思或题旨来。如由历史转为现实,眼前转为未来;由写景转为抒情,叙事转为议论,或者虽不如此转换,却能另出新意,开拓境界,总之是另起下半部,再现新内容。“合”,就是归结、收尾。可以合到本题上来作结,也可以就题意宕开一步,言此及彼,扩大视野,升华主题,放飞想象。
律诗的对仗必须一字不苟、铢两悉称。对得极工的工对,可以有整饬划一之美;不拘事类、大体成对的宽对,可以有洒脱飘逸之致。律诗的对仗,必须遵循平声对仄声,虚字(词)对虚字(词),实字(词)对实字(词)。当然,“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文中黛玉所言“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正如俞平伯先生辨误所言,系“作者(曹雪芹)偶尔笔误”所致);“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这是诗词创作中极具突破与创新意识的观点,今人在诗词创作中足堪借鉴。
关于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一直以来在律诗创作中平仄使用上常说的一句俗话。意思是说,格律诗每句中第一、第三、第五个字的平仄声可以随便使用,但第二、第四、第六三个字的平仄一定要严格遵照格式使用。当然,这只是一种极为粗浅的说法,是需要在实际创作中辩证对待的。在律诗的创作中,除了末一字字声绝对不可变更(押韵用平声,不押用仄声)外,一般来说,单数的字比双数的字在平仄声的使用上要自由一些。但也不是都可以“不论”,或者都非“分明”不可的。比如“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第一个字虽可平仄任用,但第三字就不能“不论”,不能改“平”为“仄”,否则就叫做“犯孤平”;又如“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末了三个字,在实际写诗中改变成“仄平仄”的倒不乏其例,这样,第六个字也就不“分明”了。如李白五律诗《夜泊牛渚怀古》颔联“登舟望秋月,空忆谢将军”中,上句第四字当用仄声而用了平声“秋”字,下句第四字当用平声而用了仄声“将”字。再如杜甫七律《秋兴八首》之五的颔联“西望瑶池降王母,东来紫气满函关”上句中的第六字应该使用仄声字,却用了平声字“王”等。这大概就是香菱所说的“亦有二四六上错了的”最为明显的例子吧? 其实,在唐代大诗人李、杜的诗作中,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至于举盛唐三大家各自成就最为显著的诗体,作为初学者的入门基础,“然后再把陶渊明、应(玚)、刘(桢)、谢(灵运)、阮(籍)、庾(信)、鲍(照)等人的一看”,尽管是一家之言,但也不无道理。正像俗话说的“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一样,是写诗必须打的基础知识。就像是人们学写书法要先学楷书,从王、颜、欧、柳、赵入手临写一样,是一种比较客观的说法。初学诗词创作的人,按此说来做,也是不无裨益。
总之,从以上所摘录的诗论而看,尽管是出于书中各人物之口,但从某种程度上说,反映的是曹雪芹先生之于诗词创作的观点,也可以说是曹雪芹先生从在对古人诗词的研读中得到的借鉴和自己在实际创作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以及自己对于诗词创作的看法与态度,它对于我们今天喜欢中华古典诗词和尝试中华诗词创作的人来说具有一定的经验借鉴与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