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兰州市已经有3000套经济适用房上市配售,结果第一批近600套被空置,第二批又出现300余套空置,现在已经累计空置了900多套。” 一面是保障性住房的集中上市,一面却是申请者不足或申请者最终放弃配售名额,造成盖好的房子无故闲置,这让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经济适用房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非常为难。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甘肃省政府下达给兰州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50564套。截至目前,全市保障性住房已开工建设55557套,开工率达到109.8%。
保障性住房迎来开工热、建设热,却配售不出去。据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经济适用房管理处的负责人王斌介绍,目前兰州市经过两次发售,现存的经济适用房尚有约900套,其中,位于七里河区的银滩花园有500套,位于兰州市“南出口”的有100套,西固区有300套。
据悉,目前兰州市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户预计有7500户,名单将在12月初公示,而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已经达到了11700套。多出的经济适用房究竟配售给谁?
按照国务院的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国要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今年的目标是1000万套保障房全面开工。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其中,经济适用房被认为是最能有效缓解城市居民住房难的一项利好措施。那么,兰州市的经济适用房为何遭遇尴尬呢?
有关人士指出:“关键还是申请门槛偏离实际,把许多住房困难的居民和职工挡在了经济适用房的门外。”
按照今年3月出台的兰州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职工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具有兰州市城镇户口;双职工家庭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进入下半年,随着年初经济适用房配售中出现的空置现象,有关部门适度“放宽”了申请者的收入条件和居住条件,规定:“家庭人均年收入在1.2万元以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
新修订的申请条件虽然更为合理,但是在许多市民和职工看来,条件依然苛刻。许多住房困难者无缘申请,加之经济适用房小区大多建在城市边缘地带,因此“放弃配售”成为许多人无奈的选择。
记者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土门墩街道兰通厂社区了解到,该社区有职工居民2874户,常住人口10007人。这里的职工和居民大多数居住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企业自建的楼房中,套内面积平均在40平方米左右,许多是一家三代四五口住在一起,居住环境非常拥挤。
按理说,这里的职工和居民是最渴求经济适用房的,该社区主任樊锦轩给出的答案却很让人意外,“对经济适用房的数百位申请户经过筛选,最终符合条件的只有40户。”
樊锦轩解释说:“社区接收职工居民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和初审是从今年上半年才开始的,但是今年以来,职工收入变化较大,辖区内一些原有的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陆续都找到了比较满意的工作,收入也提高了,加上国家连续调整基础养老金后,离退休人员的收入也提高了。这样一来,在家庭人均收入方面,去年符合条件的职工,今年却超过了申请条件。”
“现在家庭人均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家庭非常少,以这样的收入条件为限制无法真实反映低收入职工和居民的生活状况,无法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兰州市总工会宣教部副部长雷霖认为,与其让大批盖好的经济适用房空置,不如及时修订申请条件,满足职工和居民的住房需求。
兰州市总工会近期的一份企业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卷调查显示:今年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2.69元,其中,农民工的月收入为1758.48 元、普通工人为1957.79元、专业技术人员为2562.97元。虽然尚未达到兰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830.5元的水平,但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89.07元。
雷霖说:“物价增幅大,收入涨幅小,原本能住经适房的现在却申请不了,建立动态的能及时反映职工和居民收入变化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标准势在必行。”(康劲 徐宏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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