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在线讯 今年以来,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改进医疗救助方式,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今年已对325名患有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给予了200多万元的医疗救助。
今年5月,红湾寺镇红湾社区居民刘桂英因胰腺癌住进了医院。她住院花费了14万多元,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还有7万多元需要自付。由于她家的经济条件本来困难,住院加重了家庭负担。县民政局按照今年实施的《肃南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认定为救助对象,因此,刘桂英住院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县民政局按照住院救助50%的标准,救助了3.7万多元。
祁丰藏族乡堡子滩村村民索忠祥家是农牧村低保户。今年1月,75岁的索忠祥因急性心肌梗塞住院治疗,花费3.15万元。其自付部分为8000多元,按照针对低保户的住院救助80%的标准,民政局救助了6400多元。
大河乡大滩村村民李含芳,今年10月因慢性阻塞性肺病到肃南县医院住院治疗一周。由于李含芳家是五保供养对象,其自付部分民政局给予了100%的全额救助。
肃南县民政局副局长殷廷国介绍说,为了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肃南县按照省、市要求,修改完善了《肃南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试行办法》,进一步增加救助覆盖面,提升救助标准,对困难户、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等,其住院自付部分实施50%-100%的资金救助,今年已经对325名患有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给予了医疗救助200多万元。
与此同时,全县还资助了所有城市低保对象和农牧村四类低保对象参合参保,为5430名低保对象代缴参合参保金近50万元。还与市县定点医院联合,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也就是说救助对象出院当天,一次性在医院窗口结算支付救助金。今年已为163名困难群众实施了“一站式”服务,方便了患病困难群众,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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