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在线讯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停止生产销售使用氯美扎酮、苯乙双胍两种药品。
据悉,氯美扎酮具有弱安定及肌肉松弛作用。经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再评价,氯美扎酮可造成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皮肤及其附件、胃肠系统损害,特别是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
苯乙双胍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Ⅱ型糖尿病人及高胰岛素血症者,经国家食药监总局组织再评价,认为苯乙双胍可导致乳酸酸中毒,发生率较高。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食药监总局决定停止上述两种药品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并由食药监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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