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关于认定甘南州妇幼保健院等4家妇幼保健机构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通知。
关于认定甘南州妇幼保健院等4家妇幼保健机构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的意见》(甘政办发〔2016〕173号)精神和《关于印发甘肃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甘卫办妇幼发〔2017〕11号)相关要求,经甘南州、嘉峪关市、白银市、临夏州卫生健康委申请,省卫生健康委组成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专家组,分别于2019年8月至10月对甘南州妇幼保健院、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白银市妇幼保健院和永靖县妇幼保健院进行现场复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研究,同意认定甘南州妇幼保健院、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白银市妇幼保健院和永靖县妇幼保健院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有效期4年(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2日)。
请各相关市州卫生健康委指导甘南州妇幼保健院、嘉峪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白银市妇幼保健院和永靖县妇幼保健院全面履行妇幼健康临床和公共卫生职能,强化机构规范管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保健服务。
强化机构规范管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保健服务,为他们加油点赞!
来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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