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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生婆非法行医致死产妇获刑十年

时间:2014-12-28 17:46:59来源:编辑:点击:

  接生婆非法行医致死产妇获刑十年

  每日甘肃网-商报讯(记者樊丽)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70岁老太高某,自称是名“接生婆”,对外发送小传单招揽生意。熟料,张某的妻子却在找高某接生后,大出血死亡。昨日,兰州西固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现年70岁的高某,在未注册《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情况下,私自替产妇接生,并通过散发写有“专门接生”及电话号码字样的小卡片来招揽生意。2005年12月4日20时许,高某接到张某电话后来到兰州市西固区孙家庄张某的租住房内,为其妻阿花(化名)助产接生一女婴后,阿花产后大出血,遂送往兰化职工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产后大出血,院前死亡”。阿花的丈夫遂报警,公安机关遂于当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2013年4月2日,公安人员在兰州市西固区临洮北街将高某抓获。经查,根据甘肃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管理规范,根据该规范要求,家庭接生技术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和考试,并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放《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兰州市西固区卫生局出具的证明材料,证实高某2002年12月4日至2005年12月4日间未注册《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

  事发后,高某与阿花的丈夫张某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高某向张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000元。

  西固区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高某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证书而非法行医,致就诊人死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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