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会科学院8日发布《甘肃住建蓝皮书(2015)》披露,2014年甘肃房地产开发投资由多年的快速增长突变为负增长,全省商品房价格增长幅度趋缓,部分城市下降趋势明显。但个别城市房价偏高,天水、兰州两市房价明显偏高,已偏离居民收入。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何苑介绍,近十年来,甘肃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房地产投资成为拉动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力量,房地产业关联性强和带动力大的作用日益凸显。房地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不仅如此,房地产业的发展还对地方经济、居民财产、社会分配格局等产生了重要影响。
“居民住宅在居民家庭财产中的占比达到60%~70%。”何苑表示,经过对甘肃14个市(州)府的主城区房价进行分析比较,2013年大部分市州的房价在合理区间,有8市(州)府在7以下;天水、兰州两市房价收入比在9以上,房价明显偏高,抑制了居民的购房需求。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国际上合理的房价收入比范围为4—6,若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则认为其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
根据易居研究院的相关研究,2013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7.3,甘肃省房价收入比为6.4,排名第19位。
蓝皮书认为,总体来看,2013年甘肃大部分市州的政府所在地房价总体在合理区间,但各地房价收入比差异较大。除天水、兰州外,临夏州、平凉市、武威市、庆阳市、张掖市、甘南州房价收入也相对较高,存在一定程度的房地产泡沫。酒泉市、金昌市、嘉峪关市房价收入比较低。
居民住房从“居有其屋”正在向“改善型”、“享受型”转变。何苑说,甘肃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八十年代初的几平米升至今近30平方米,住房严重短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的建立使中低收入者以较低的成本便可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何苑分析说,未来10-20年,甘肃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大量农村转移人口将带来巨大的住房需求,因此房地产市场仍将有一个较长的发展时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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