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对反腐败工作机制、案件查办领导体制、案件线索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办案制度,办案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真正做到了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该县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办案制度,先后制定《查办案件程序暂行规定》、《重要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重要案件线索集体排查评估会议制度》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制度》,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推行纪委常委领办案件责任制,整合内部力量资源,成立5个案件调查小组,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水平,有效惩治腐败行为。2014年,该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46件,上级纪委转办54件,信访同比增加71.8%;初核案件线索75件,同比增长41.5%;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0案36人,同比增长20%;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次,其中,双重处分3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自办案件25件,占案件总数的83.3%;澄清诬告和不实举报2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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