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中旬,市政府正式发布《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将外地户籍人员在苏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和入医等问题纳入积分管理,其中关于积分入学的问题引起了众多家长的关注。昨天,市教育局正式公布《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在姑苏区、园区、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范围内实施。根据细则,明年起外地户籍人员子女要想在苏州就读公办学校,就要看爸妈的积分排名了。
积分入学申请限1所学校
明年1月15日开始
根据积分入学细则,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外地户籍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可以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申请仅限1所学校,且只能申请公办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明年是实施积分入学的第一年,申请人需于2016年1月15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向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在4月30日前签字确认积分分值。从2017年起,申请时间固定为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根据规定,在苏州有房产,并且符合当年招生入学政策对房产相关要求的外地户籍人员,不再参加积分管理入学申请,以其房产为准就近入学。
全市80.69万中小学生
近一半是外地户籍
近十年来,苏州外来流动人口迅猛增加,至2014年底,全市流动人口实有登记数为698.9万,超过本地户籍人口总数。至2014年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80.69万,其中外地户籍学生达39.69万,占比49.19%。
贯彻落实国家“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目前我市对外地户籍人员子女在苏入学实施“三稳定”原则,即外地户籍人员来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在提供相关证明后,其子女可免试升入小学或初中。与原有“三稳定”政策相比,明年起实施的积分入学衡量标准更加全面,包括学历水平、技能水平、房产情况、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等35项,每项都有明确的计分标准,最终以积分分值确定准入对象,入学办法更加科学合理,过程也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积分入学不等于100%入学
家长还需综合考量
需要注意的是,外地户籍人员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并不意味着其子女就一定能就读公办学校,要根据当年申请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和本人的积分排名而定。如果这所学校提供的学位数很少,而申请人的积分分值又不高,就很有可能拿不到这所学校的“入学门票”。每年1月1日前,各区教育局会公布对外地户籍人员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大家可以及时关注。
那么是不是分值越高,申请成功的概率就越大呢?也不尽然。打个比方,A的积分分值为500分,B的积分分值为400分,但A申请的学校仅提供20个学位,A在申请这所学校的所有人中排名第25,显然拿不到入学资格,但B申请的学校有100个学位,在申请同一所学校的人中排名第89,仍然可以拿到入学资格。
对通过积分排名没能成功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外地户籍人员子女,各区将根据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统筹调剂。如果没有空余学位,或者申请人不服从调剂,可以选择就读苏州的民办学校或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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