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一炸鸡店老板为牟利制作过程中加罂粟壳,被判刑一年半)
谢士荣炸鸡店。
法制晚报消息,北京城小有名气的西便门美式炸鸡店竟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罂粟壳!今年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的一批非法添加的餐饮单位中,就包含了这家炸鸡店。随后,这家炸鸡店老板谢士荣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检察院批捕。
今天上午,《法制晚报》记者获悉,西城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谢士荣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后,谢士荣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被二中院驳回。
检方指控
谢士荣炸鸡店老板鸡肉腌料中加罂粟壳
据西城检察院介绍,自2015年3月至案发前,犯罪嫌疑人谢士荣在经营北京谢士荣炸鸡店过程中,为了获取经济利润,在明知罂粟壳不能添加用于食品生产的情况下,仍从安徽老家购进罂粟壳作为调料腌制炸鸡后进行销售,日售炸鸡约100斤,纯利300多元,去年3月至10月销售量约10吨。经计算8个月获纯利6万余元。
谢士荣在制作炸鸡前,需要先对鸡肉进行腌制,即将调料包放入60斤的卤水中煮沸,待卤水晾凉后再放入鸡肉进行腌制。整个腌制过程,看似并无问题,但调料包却被谢士荣加入了罂粟壳。
2015年10月30日,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谢士荣炸鸡店进行抽检后,鉴定出谢士荣炸鸡店内销售的炸鸡成品以及腌制的生鸡、腌制料、炸鸡用油均检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
2016年1月22日,谢士荣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此后,谢士荣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提起公诉。
此前供述
知道食用成瘾但认为少吃没多大影响
据谢士荣此前供述称,他从安徽老家集贸市场的流动摊贩处购买了罂粟壳。此后,每隔十天半个月他都会在调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罂粟壳。
“腌制鸡肉用的卤水大约1个月才会换一次。而使用罂粟壳腌制炸鸡后,炸鸡店的顾客明显比原来多,还出现了很多老顾客,销售形势大好。”谢士荣表示自己知道食用加入罂粟壳的食品会成瘾,但他认为少吃也许对人体健康没多大影响。
谢士荣称,炸鸡店每天出售添加了罂粟壳成分的炸鸡100斤左右,从2015年3月到10月,销售数量在10吨左右。
终审判决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谢士荣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侵害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谢士荣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从轻处罚。
西城法院一审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后,谢士荣不服上诉。他说他不知道购买的调料中有罂粟壳,也不知道何时将罂粟壳作为调料使用,他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对其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他的辩护人认为,谢士荣没有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牟利的主观故意,他添加罂粟壳的时间跨度短、数量微、获利少,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他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不合格后积极整改,且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谢士荣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及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均供述自己明知购买的调料中有罂粟壳,且对人体有害,仍将其作为调料腌制鸡肉、制成成品予以出售,另有检验鉴定结果佐证,故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谢士荣明知购买的调料中有罂粟壳,并作为调料使用,说明其主观恶性大。
综上,二中院驳回谢士荣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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