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
关于渭源至武都高速公路陇南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批复
甘政函〔2019〕143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核定渭源至武都高速公路陇南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期限的请示》(甘交发〔2019〕127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渭源至武都高速公路陇南段(以下简称“渭武高速公路陇南段”)纳入全省高速公路,实施联网收费。2020年1月1日前,执行现行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要求,执行新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一)现行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1.客车车型和收费标准
2.货车车型和收费标准
3.车辆通行费计重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收费公路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7〕624号)规定,对通行渭武高速公路陇南段的各类载货类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认定标准的,实行计重收费。经批准的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收费公路时,按车型计收车辆通行费。
(二)新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1.客车车型和收费标准
2.货车车型和收费标准
3.专项作业车车型和收费标准
4.6轴以上货车(大件运输车辆)收费标准
二、收费期限
渭武高速公路陇南段收费期限为20年。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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