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违法的司机络绎不绝
从6月10日起,兰州市将推广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工作。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日就驾驶员关注、关心的疑点和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本次交通违法异地处理调整多、变化大,涉及面大、覆盖面广。6月10日起,先在甘肃省范围推广实施,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推广实施初期,可能会出现因驾驶人身份核查时间长导致的交通违法处理时间增加等情况,警方希望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
兰州市城关区交警大队民警对违法停车车辆进行非现场执法
非现场交通违法一般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的交通违法罚款。闯红灯、超速等行为被摄像头拍摄后被交警取证的违章,和违章停车后被交警“贴条”都属于非现场交通违法。
在以往发生非现场交通违法后,驾驶员只能在交通违法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处理,往返奔波有很多不便。自6月10日起,驾驶员可以选择在全国任意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打破了原来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的限制。
民警现场开出处罚决定书
如何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答:驾驶员对非现场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可以选择在交通违法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公安交管部门(简称处理地)处理,处理地协助发生地完成调查程序,送达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哪些情形可以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答: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以处理为原则,不处理为例外,大多数非现场交通违法在当事人无异议的情况下,都可以跨省异地处理。
为什么个别非现场交通违法不能异地处理?
答: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按照《行政处罚法》,对依法可能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当事人有异议以及满分次数较多的驾驶员处理交通违法时,公安交管部门需要经过严格的调查方可作出处罚决定,这个调查过程须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完成,当事人不能异地处理。
七里河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排队处理违法的市民
为什么在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罚款金额不同?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异地处理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执行的是发生地罚款标准,因此,在不同省份发生的同一交通违法,可能出现罚款金额不同的情况。
对非现场交通违法有异议,如何提出?
答:当事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交管部门互联网站、“交管12123”或者任意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后转递给发生地,由发生地调查处理,并告知当事人。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如何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答:行政处罚决定由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作出的,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向发生地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如何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答:当事人可以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具体缴款银行以现场打印的违法处理通知书注明银行为准。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486号
Copyright©2006-2019中国甘肃在线(甘肃地方门户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