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在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8次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监委通报了两起“惩腐打伞”典型案例,榆中县和平镇党委原书记侯某某和武威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原部长刘某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分别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相关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1、榆中县和平镇党委原书记侯某某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侯某某在担任榆中县和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期间,多次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范某宴请、参与赌博活动,为范某承揽相关工程提供帮助,违规向范某出借财政资金,滥用职权对范某等5人违法建筑给予补偿,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提供帮助和经济支持。2020年1月20日,侯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武威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原部长刘某充当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问题。2014年5月至2018年5月,刘某在担任武威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期间,长期与市人民医院职工高某某不正当交往,结成利益共同体,多次接受高某某请托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主要成员王某甲、王某乙、潘某某及恶势力犯罪团伙头目杨某某等人违法犯罪行为说情打招呼、减轻处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帮助犯罪分子开脱罪责,充当“保护伞”。刘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15日,刘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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