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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整治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秩序

时间:2014-12-27 20:35:34来源:每日甘肃网编辑:赵小春点击:

我市整治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秩序

  每日甘肃网-据兰州日报报道 停车费6元、停车费10元……在我市各个停车场,很多车主都被混乱的收费价格搞得一头雾水。12月25日,我市正式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秩序专项整治,当天检查组对兰州体育馆停车场、一只船北街停车场和农民巷西段停车场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停车场进行了整治。

  部分停车场无证收费或不按标准收费

  当日,由市执法局联合市物价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等成立的专项整治检查组首先来到兰州体育馆停车场。当执法人员要求该停车场出示《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证》和《收费许可证》时,兰州体育馆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证件在资料室,资料室现在没人。”据市执法局收费处负责人介绍,兰州体育馆停车场目前没有办理公共停车场的相关证照,其收费行为属于违法收费。在今年3月份的全市停车场整治行动中,已经对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责成其办理相关证照,但至今仍未办理。对此,兰州体育馆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他们属于单位内部停车场,并不属于公共停车场。正因为在给停车场性质的界定存在争议,所以市执法局一直未给他们办理相关证照。

  记者在现场看到兰州体育馆停车场收费员给车主出具的是省地税局核的发票,但根据《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和《兰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目前我市公共停车场一律使用兰州市财政票据。另外,该停车场正在执行“6+4”收费标准,即第一小时收费6元,此后每小时4元。如果该停车场是单位内部停车场,应该执行“4+3”收费标准,即第一小时收费4元,此后每小时3元。于是,联合执法组要求该停车场停止收费,并尽快办全所有证照。随后,联合执法组还对一只船北街停车场和农民巷西段停车场进行了检查。据介绍,这些地段属于道路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应该是“4+3”,但收费员却是按“6+4”标准收费。

  全市开展整治停车场违法乱收费行为

  针对当日检查的情况,经市执法局、市物价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研究决定,从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25日,由市执法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近郊四区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场收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为此,成立由市执法局、各区执法局、市国投公司、市物价局、市公安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近郊四区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场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整治的内容包括:使用假票据、过期票据或不出具票据收费的;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不按所在区域标准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无收费公示牌和停车指示牌的;收费人员不配戴收费工作牌证和不穿统一收费服的;不按施划的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占用盲道安装挡车栏杆和占用盲道停车,影响行人通行的;公共停车场内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其他违法行为。

  据介绍,此次公共停车场管理秩序整治工作,旨在解决全市公共停车场收费混乱的突出问题,处理一批不按规定收费、使用过期票据或假票据、不配戴收费工作证和不穿统一收费制式马甲的人员;打击一批私设停车场进行乱收费的人员,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停车场收费秩序。同时,联合检查组办公室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停车办:4818522,物价局:12358,受理投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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