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开始兰州交警在兰州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车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为进一步强化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按照“一月一主题”的安排部署,兰州公安交警于2020年的元月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期间兰州交警以高速路、国省道及城市道路为重点,通过固定设卡、路面巡查及道路卡口视频系统、高清电子警察拍摄等科技手段,对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现场查获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不管是坐在前排还是后排的乘客,交警蜀黍会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整改,对于现场拒不整改的将会给予处罚。同时,出租车、网约车及公路客运车辆驾驶人,应该有效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兰州交警再次提醒大家: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上车系安全带不仅是交通文明的外化体现,更是保障生命安全的重要防线。大家千万不要小看了安全带的作用,车上人员未系安全带,在车辆发生碰撞时极易被甩出车外而造成人员伤亡,据统计:在系好安全带的情况下,如果车辆发生正面碰撞,可使人员死亡率减少57%;发生侧面撞击时,死亡率可减少44%;在发生翻车事故时,死亡率可减少80%。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大家养成上车系安全带的习惯!
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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