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纵深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展现窗口单位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红古公安分局各窗口单位主动设立志愿服务岗,配备文明引导员,积极接待前来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全力开展窗口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各窗口单位文明引导员规范佩戴志愿者标识,从四个方面积极履行志愿工作职责:一是宣传文明创建。配合全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知识,提升创城知晓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维护服务秩序。开展文明秩序引导,引导群众有序办事,及时劝阻乱挤乱拥、不按秩序办事等不文明行为,保证创建点位服务秩序良好。三是优化服务环境。及时清理办公场所垃圾废弃物,保持服务场所内外整洁,设施和环境良好,引导门前车辆有序停放,及时劝阻公共场所乱吐乱扔等不文明行为。四是提供优质服务。主动接待前来办事群众,文明用语,热情解答群众咨询,合理分配服务资源,积极提供优质服务。
下一步,分局各窗口单位将立足工作实际,常态化开展窗口志愿服务活动,围绕中心、把握主线、着眼为民,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效,做到不出成效不放手,不达目的不罢休,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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