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住建部、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作的要求以及《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民政系统开展2021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6月9日至10日,由省消防救援总队二级专员刘凯带领的第二督导组对天水市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行检查指导。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秦州区老年护理院、武山县惠民养老院、清水县老年养护院、麦积区天颐园康养居、太京敬老院等养老机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查看。重点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责任落实、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维保、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等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现场进行了督促整改,同时要求各敬老院负责人要切实提高责任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好各种预防措施,确保防患于未然。
10日下午,检查组一行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市级财政、住建、应急、消防等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检查组听取了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相关行业部门分别进行发言。检查组对全市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了肯定,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刘凯就如何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着力抓好“单位主体责任”。要加强监管,严格监督,结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此次调研发现的问题,梳理列出问题和整改清单,督促区县民政局和养老机构落实整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时刻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心上,落到实处;二是着力抓好“源头审批管控”。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直接关系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支队要主动加强与区民政部门沟通和协调,明确养老机构开办审批中的消防安全标准,严格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许可设立办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拒绝非法经营和存在先的隐患,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着力抓好“行业部门监管”。积极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摸检查,重点检查养老机构的宿舍、食堂、活动室、安全出口等重要场所的情况,用火用电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等情况,以及该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防火措施落实等情况;四是着力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结合老年人的认知特点和行为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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