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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是不是情同“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

时间:2023-11-04 23:45:16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赵小春点击:

“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

是不是情同“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

——作者:郝厚璋

《弘化公主墓志铭》:“大周故弘化大长公主李氏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墓志铭并序”。

夏鼐《武威唐代吐谷浑慕容氏墓志》:“载初元年(690)七月八日,慕容曦光生於灵州之南衙(《光志》)。约是岁前后,弘化公主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公主志》)。[按《志》於此事未系年月。考《通鉴》云:是年八月,武后大杀唐宗室及亲党,惟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自请为太后女,仍改姓武氏。太后爱之,更号延安大长公主。疑弘化公主改号赐姓,亦为是年左右之事。”

意思是,“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的时间应该是在690年的“前后”“左右”,原因应该是与千金长公主“更号延安大长公主”的情况差不多。

就因为这一“疑”“前后”“左右”的含糊,近年来“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情同“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的说法比较流行,似乎已经成为“学术公认”“学术定论”。既然“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的时间是在690年的“前后”“左右”,就对应690年这一时间点派生出了诸如“690年前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690年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武则天称帝后,被赐封为弘化大长公主”等等等等的学术观点。

那么,事实情况是不是这样的呢?

一、“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与“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完全属于性质不同的两码事

《资治通鉴》:唐睿宗载初元年(690年)“八月,甲寅,杀太子少保、纳言裴居道。癸亥,杀尚书左丞张行廉。辛未,杀南安王颍等宗室十二人,又鞭杀故太子贤(李贤)二子,唐之宗室于是殆尽矣。其幼弱存者亦流岭南,又诛其亲党数百家。惟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自请为太后女仍(乃)改姓武氏,太后爱之更号延安大长公主。”“九月,丙子,侍御史汲人傅游艺帅关中百姓九百馀人诣阙上表,请改国号曰周,赐皇帝(唐睿宗李旦)姓武氏。太后不许,擢游艺为给事中。于是百官及帝室宗戚、远近百姓、四夷酋长、沙门、道士合六万馀人,俱上表如游艺所请,皇帝(唐睿宗李旦)亦上表自请赐姓武氏。戊寅,群臣上言:‘有凤皇自明堂飞入上阳宫,还集左台梧桐之上,久之飞东南去,及赤雀数万集朝堂。’庚辰,太后可皇帝(唐睿宗李旦)及群臣之请。壬午,御则天数,赦天下,以唐为周,改元。乙酉,上尊号曰圣神皇帝(则天女皇),以皇帝(唐睿宗李旦)为皇嗣,赐姓武氏,以皇太子(唐中宗李显)为皇孙。”

几点常识:

(一)“以唐为周,改元”的时间是,中国农历690年九月九日壬午。以此为时间界线,此后算大周王朝,此前算大唐王朝。

大唐王朝←690年九月九日壬午→大周王朝

也只有在中国农历690年九月九日壬午后的武则天才是皇帝。此前的武则天不是皇帝,而是“太后”。故对于九月九日壬午前都清楚地笔之曰“太后爱之”“太后不许”“太后可皇帝及群臣之请”。

(二)“赐”,皇帝专用词,其外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不能笔之曰“赐”。这是中国古代严格的规矩,不管什么类型的文字。

《弘化公主墓志铭》:“大周故弘化大长公主李氏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墓志铭并序”“以圣历元年(698年)五月三日,寝疾薨于灵州东衙之私第”。

墓志纪元为大周王朝年号“圣历元年”,笔之曰“赐”当然是指“以唐为周,改元”后的则天女皇之“赐”。

“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太后爱之更号延安大长公主”清楚地笔之曰“太后”,时间是在690年九月九日前的“唐睿宗载初元年(690年)八月”。

弘化公主“赐姓曰武”与千金长公主的“改姓武氏”中间隔了“九月九日”一道时间墙,八竿子都打不着。

显然,所谓“690年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的说法属于对基本常识的违反。

(三)在用词上,千金长公主笔之曰“改姓武氏”,弘化公主笔之曰“赐姓曰武”。“改姓武氏”是主动式,“赐姓曰武”是被动式。千金长公主是主动要求“改姓武氏”,弘化公主是被动接受“赐姓曰武”。一个是主动当狗,一个是被动接受,做人的格调有着天渊之别。

显然,“赐姓曰武”根本就不能等同于“改姓武氏”。

(四)“惟”,意即只有这一个,没有第二个。

 “惟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者,意即“以巧媚得全”的只有千金长公主一人,再没有第二人。

所谓“惟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其全部内涵就是,从“唐睿宗载初元年(690年)八月”到“690年九月九日武则天登基称帝”以至到“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年)二月甲寅,复国号,依旧为唐”,在李唐宗室成员中,“以巧媚得全”的只有一个千金长公主,再没有第二个这样的“宗族败类”。

一个“惟”字界定了,弘化公主的“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与千金长公主的“以巧媚得全,自请为太后女,仍(乃)改姓武氏,太后爱之,更号延安大长公主”完全属于情况不同、时间不同、态度不同、性质不同的两码事。

(五)《资治通鉴》:天授二年(691年)八月“义丰王光顺、嗣雍王守礼、永安王守义、长信县主等皆赐姓武氏,与睿宗诸子皆幽闭宫中,不出门庭者十馀年。”

所谓“惟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就是,为了活命,为了进封“大长公主”,不惜背叛李唐宗室,以“自请为太后女,仍(乃)改姓武氏”为手段,为傅游艺上表“请改国号曰周,赐皇帝姓武氏”“皇帝(唐睿宗李旦)亦上表自请赐姓武氏”,为“乙酉,上尊号曰圣神皇帝,以皇帝为皇嗣,赐姓武氏”,为李唐宗室几个主要成员“皆赐姓武氏”“皆幽闭宫中”,以至为“除唐宗室属籍”等等等等带了个坏头。这样的坏人当然得笔之于史,以儆千秋。故《资治通鉴》森然笔之曰:

“惟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

那些所谓弘化公主的“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情同千金长公主“以巧媚得全”的类类论调,意即弘化公主行如千金长公主的“自请为太后女,仍(乃)改姓武氏”,通过求得“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才得以“巧媚得全”,是带头促成“改姓武氏”的罪魁祸首,与千金长公主同属于不齿于人的一丘之貉,人格之下作猪狗不如。

有这样糟蹋一个古人的吗?

二、是不是“武则天称帝后,被赐封为弘化大长公主”?

所谓“武则天称帝后,被赐封为弘化大长公主”,意即进封“弘化大长公主”的时间是在“武则天称帝后”的690年及稍后。

《弘化公主墓志铭》自前而后语句顺序:

“大周故弘化大长公主李氏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墓志铭并序” →“即大唐太宗文武圣皇帝之女也” →“大长公主,诞灵帝女” →“以贞观十七年出降于”→“我大周以曾沙纫地,练石张天” →“主乃赐同圣族,改号西平”。

(一)“即大唐”,确定是指大唐王朝(中国农历690年九月九日前)。“我大周”,确定是指大周王朝(690-705年)。

(二)墓志正文“主乃赐同圣族,改号西平”排在“我大周”之后,确定“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的时间是在690年武则天称帝后。

(三)墓志正文“大长公主”一词排在“我大周”之前,确定进封“大长公主”的时间是在“即大唐”期间,而不是在“我大周”期间。

(四)因为“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的时间是在“我大周”期间,确定墓志正文“大长公主”一词是指进封“弘化大长公主”的时间,即在“即大唐”期间。

查,唐中宗第一次在位实际时间粗计两个月(683年十二月-684年二月)。按辈分对应和时间许可推算,确定进封“弘化大长公主”这一封号的时间是在唐睿宗李旦第一次在位期间(684-690年)。

显然,所谓“武则天称帝后,被赐封为弘化大长公主”是不能够成立的。

三、“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的时间是不是690年?

(一)“弘化大长公主”这一封号在“我大周”期间延续使用了足够长时间

1、《弘化公主墓志铭》墓志题头“大周故”三个字限定了,“大周故”之后所列官号皆为“我大周”期间使用官号。

武则天登基称帝“以唐为周”,就是改朝换代。官号是一个王朝的重要标识,废止前朝官号排在改朝换代的当先序列。墓志规矩,前朝官号不得列入墓志题头,但在墓志正文中的叙述不限。亦即,列入墓志题头的必须是本朝官号,这是中国历朝丝毫不能含糊的政治规矩。

2、墓志题头“大周故弘化大长公主”,“弘化大长公主”明确列在“大周故”三个字后面,确定“弘化大长公主”为“我大周”期间延续使用的封号,且以“大周故”意在突出强调在“我大周”期间续用了足够长时间。所谓足够长时间,就不是几个月,也不是一年两年。按照墓志规矩,如果续用时间不是足够长就会略而不入墓志题头,而是放在墓志正文中叙述。这是必须的“讲政治”,可以翻查任一官方墓志去对证。

如果“弘化大长公主”这一封号在“我大周”期间延续使用时间不是足够长,墓志题头就会写作“大周故李氏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墓志铭并序”,而把“弘化大长公主”这一封号放在墓志正文中叙述,意思同样完整。这是撰写墓志的基本常识。

3、《旧唐书》:“皇姑为大长公主,正一品”按照唐朝丧葬制度,一品人物的墓志归“皇家宫廷制造”,《弘化公主墓志铭》类属“皇家官定墓志”。

《弘化公主墓志铭》:“成均进士云骑尉吴兴姚略撰”。查吐谷浑墓志,这行字为《弘化公主墓志铭》独有。详查唐朝墓志,“官衔+署名”代表一种最高礼制规格,这是高品级人物“官方墓志”的重要标识,也代表皇帝的特别恩典。除了“奉敕撰”外,不是高品级人物墓志上无资格配享这行字。

毫不含糊,“大周故弘化大长公主”并不是随便写入墓志题头的。

4、一言概之“弘化大长公主”这一封号为前唐睿宗李旦第一次在位期间进封,在大周王朝期间延续使用了足够长时间,直至启用新封号“西平大长公主”的同时被废止。

(二)扣除掉“弘化大长公主”这一封号的延续使用时间,“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的时间就不可能在690年

《弘化公主墓志铭》:

“大周故→弘化大长公主李氏→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墓志铭并序”。

很清楚,“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的时间是在“弘化大长公主”之后。

“(690年)九月九日壬午,革唐命,改国号为周,改元为天授(690年)”,从“九月九日”到年腊三十日690年全部结束,690年还剩几个月?

显然,扣除掉“弘化大长公主”这一封号的延续使用时间,“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的时间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690年。

四、“赐姓曰武”只与“西平大长公主”有关系

《弘化公主墓志铭》:

“大周故→弘化大长公主李氏→赐姓曰武改封西平大长公主”。

这一先后排列次序清楚地点明,“弘化大长公主”姓“李氏”,只有“西平大长公主”才姓“武”。也就是,“赐姓曰武”只与“西平大长公主”有关系,与“弘化大长公主”没有关系。把“赐姓曰武”与“弘化大长公主”搅杂在一起是错误的。

总之,解读《弘化公主墓志铭》的要害有二:一个是墓志正文“大长公主”一词的位置,这是确定“弘化大长公主”这一封号进封时间的明确标识。一个是墓志题头“大周故弘化大长公主”,这是界定弘化公主封号时序的关键点所在。在弘化公主封号问题上的错误解读,无不源自对于这两个要害的错误理解。

2023年11月3日开笔,2023年11月4日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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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郝厚璋,生于凉州,学于兰州,居于福州。文学作品发表于《中华时报》《读者》及新华网、广播电台等刊物媒体。经济社会研究成果发表于《新华文摘》《人民文摘》《国内动态清样》《经济日报》《经济参考报》等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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