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 阳光类事业--作者:穆明祥
“公益性岗位”,是最近几年新兴的一种公益性服务新业态。一种新兴的公益性岗位的应运诞生,为众多的市民带去了实用方便和温馨可人的暖心服务,把更多的时代福祉送到了千家万户,产生出了巨大的爱心力量,助推了城市和谐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为众多的大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再就业的机会和搭建了重新创业的广阔平台。这种公益性岗位,阳光类事业,所产生的社会性效能,带来的公益服务新气象,发挥出的时代进步正能量,业已形成了社会“双创”的良好氛围,造福到了社会大众,因之日益深入人心,并且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充分认可。
社区“公益性岗位”,其实就是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民而设,服务于民的公益性岗位行为。公益性岗位涵盖的范围很广,诸如治安巡逻、交通协管、社区保洁、小区保绿、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社区养老、残疾人服务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等。它以国家、政府、社会、企事业单位以及消费者出资的形式来设立“公益性岗位”,反过来再通过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去服务社区居民、市民大众,是一种能够充分体现其良性循环的社会服务功能体系。它非常适合一些大龄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同时也为需要服务的社区居民以及企事业单位等提供了用人上的方便,着实是一件便民、惠民、益企、利企的大好事。
为广泛落实国家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集公共服务类、便民服务类和其他服务类为一体的社区公益性岗位应运而生。这种由政府出资或给予政策支持,社会筹措资金或企业出资,符合公共利益,政府可调控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因它覆盖面广、服务面大、受众面宽,且能够满足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人民大众的广泛需求,所以其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因此,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都应高度重视这种“新生事物”具有的社会公益性效能,充分挖掘其潜在的巨大能量,进一步加大宏观引导、政策优惠、资金支持、岗位培育的力度,力推这种“岗位行为”的广泛发挥、高效作为,更好地为需要服务的人群服务,力争把新时代和煦的阳光、祖国的关切、政府的关怀以及时代文明的良好风尚送到广大市民中间,为铸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出划时代的促进作用,引领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再就业战略的快速发展。
公益性岗位,阳光类事业。希望政府、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齐心协力来助推它的快速、健康发展,让这种“岗位行为”发挥出更好的作用,产生更大的效能,用以更大范围地服务于广大市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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