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明明在大多数时候你看起来很有存在感,但在有些时候你又显得那么渺小虚无?
因为绝大多数人对于存在感的认知有误区:
你的存在感只来源于他人对自己表现的注意,来源于自己对自己的心理满足,而非来源于自己对自己表现的认可和他人对自己的心理满足。
听起来有些拗口,打个不谦虚的比方,正如“知道得越多,知道的就越少”一样,越是拗口,越值得细细琢磨。
首先,明确关于存在感的定义如下:
你被他人特别注意而产生的感觉,是对精神的一种需求程度。
由此得见两点:
第一,存在感产生的前提条件“被他人注意”到底是以怎样一种形式被注意是不明确的;第二,存在感作为一种“精神需求”到底需求主体为何人是不确定的。
然而通常情况下,人们会默认为“自我表现”是“被他人注意”的主要形式,“自我”是“精神需求”的主体。这种普遍意义上对存在感的盲目认知,导致人在获得存在感的途径上产生偏颇,所以才会出现如上述的情况:通过活跃地表现自己得到他人的注意,从而满足自己对存在感的精神需求,一旦不再活跃表现,存在感也付诸东流。
真正的存在感,产生于自己对自己表现的认可,是一种对他人精神需求的满足。因为满足他人精神需求,所以获得他人的注意而得到存在感,因为得到存在感,从而产生自我认可。是在这样一个无障碍的因果循环里,存在感才真正意义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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