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的文博圈,在被一件事刷屏:浙师大新开的陶瓷艺术馆的展品,涉嫌造假? 事情是这样的:6月12日,浙江师范大学的陶瓷艺术馆正式开馆,藏品全部来自学校美术学院退休教师李舒弟的收藏。两天后,收藏界知名博主“花市暂得楼”(本名梁晓新)在微博上说,展品“假到了惨不忍睹、令人发指的状况”。 此话一出,顿时在文博圈各方掀起一池波澜。 截至发稿,李舒弟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他的好友、当天参加开幕式的金华博物馆馆长徐卫告诉记者,李老师正在南非,“他的家在那里。那天,他回国,就是为了把藏品给大家共享,然后就回南非了。” 昨晚,浙师大校方给钱报发来了独家回应:学校没有权力也没有义务为其藏品进行文物鉴定。 参加艺术馆开幕的专家说: 真真假假都有 记者打开学校官网的“浙师新闻”,开馆当天的情况,包括展品照片和信息,一目了然。大部分展品,像标明“清康熙御制”款珐琅彩碗,无论在捐赠证书,还是官方信息里,都特意加粗标明了四个字:未经鉴定。 “光看图片,没有一件是真的。”浙江文物考古研究所的一位专家看了图片后,告诉记者:“在理论上,博物馆应该是文物的标准库房,更是学术阵地,但陶瓷艺术馆展出的梅瓶、青瓷,一看就是新的,是工艺品,如果说是20年前的,那还可以接受。” 梁晓新在接受雅昌艺术网的采访时,针对这件事举了个例子,展品中有一件“元代霁蓝釉白龙纹梅瓶”,这件梅瓶的原物就在扬州博物馆,“众所周知是该馆的镇馆之宝,属于国宝级别的珍贵文物,存世仅有三件而已,怎么突然又出来了一件?” 记者采访了当天应邀参加陶瓷艺术馆开幕式的专家、浙江省博物馆文博研究员赵幼强。 “瓷器有一些还是有疑问的。”他告诉记者,“宋到明清这个时间段,里面的问题比较多一点,真真假假都会有。” 省文物局文物处专家说: 是博物馆就必须鉴定 既然“有问题”,那么,为什么学校在接受李老师的捐赠之前,不进行文物鉴定? 校方昨天进行了解释:“陶瓷艺术馆的主要功能是为参观者提供美学欣赏、艺术熏陶的场所,凡具有审美价值的陶瓷都可以有一席之地,这与展品是否为文物没有直接关联。” 校方强调:“展品皆为李舒弟个人所有,学校没有权力也没有义务为其藏品进行文物鉴定,李舒弟有权对其藏品作初步断代,以供参考和讨论。为此,我校在入馆须知、展品标识、、捐赠证书等各个环节均强调指出艺术馆所有展品均未经专业机构鉴定,仅供参观者艺术欣赏。” 那么,这样不鉴定的做法,是否可行? “从理论上讲,接受捐赠之前,必须请相关专业部门予以把关,不是说送给你们,你们就能接受。”浙江省文物鉴定中心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正规的博物馆都会慎重考虑展品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捐赠之前,相关文物主管部门必须进行文物认定,“这是基本常识问题。” 记者又咨询了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处,一位专家给记者读了《博物馆条例》里的两条内容—博物馆接受捐赠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博物馆可以通过购买、接受捐赠、依法交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取得藏品,不得取得来源不明或者来源不合法的藏品。“捐赠这个事,从《博物馆条例》来说,确实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中间具体的程序,包括组织谁来鉴定,都是可以由本馆制定的。” 当记者向文物处处长杨新平询问程序时,他认为:“如果是博物馆,肯定要先鉴定。” 浙师大说: 展品全部是个人提供 杨新平说,浙江省高校里开设正规博物馆的,并不多。“浙商博物馆,是浙江工商大学开的。中医药大学有个中医药博物馆。这些博物馆都是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批过的。” 记者问:“浙师大这个馆,你们这里批过吗?” “我们这里不知道。”杨新平说,“浙师大这个如果是学校办的,那就是国家的,必须在我们这里注册登记。” 记者所知,陶瓷馆就开在浙师大图文信息中心里面。那么,这个馆到底是李舒弟个人开的,还是属于学校? “陶瓷艺术馆是我校建设的以陶瓷为主题的艺术馆,目前馆内所有展品全部由我校美术学院退休教师李舒弟个人拥有并提供,展品性质为无偿捐展,展出期间展品产权归属不变。”校方这样回应。 如果是艺术馆,并非是文物的展品,也可以入馆? “如果是艺术品,可以完全是现代的东西。”杨新平说。 但问题又来了。陶瓷馆里展出的展品,都有这样“很文物”的标签,比如:明成化青花鹤颈瓶。 “它虽然规避了‘博物馆’的叫法,但这些东西如此标注,跟博物馆没什么差异。既然向公众开放展示,明明是一件工艺品,却标明相应年代,如果前面加个(仿),就可以。”文物鉴定专家对记者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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