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为甘肃省甘南州下辖县。因境内大夏河得名。
夏河县位于甘南州西北部,东、南面分别与合作市、碌曲县相邻;北依临夏州及青海循化县、同仁县;西接青海泽库县。
2011年,夏河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4660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2290万元,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4157万元,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8213万元。
至2013年,夏河县总面积为6274平方公里,下辖3镇10乡;总人口为8.78万人,其中藏族人口占81.8%。
夏河县地,商代至汉初为羌戎牧地。西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设白石县,隶金城郡。王莽篡汉,改白石县为顺砾县。东汉恢复名为白石县,改隶陇西郡。
西晋置晋兴郡,又置永固县,后为吐谷浑所占。十六国至隋朝,多属河州枹罕郡。
唐朝,开元三年(715年),陇右节度使哥舒翰置镇西军于索恭川(今甘加乡境内);天宝十三年(754年),哥舒翰在枹罕西80里索恭川置天成军,在枹罕西100余里雕窠城置振威军;安史之乱时,吐蕃乘虚攻取天成军及石堡、百谷、雕窠等城,夏河地区为吐蕃所占领。
北宋,初置怀羌县,后为甘青蕃人辖领。金代仍置怀羌县,属积石州管辖。
清初,属循化理蕃厅,辖南蕃21寨,以其吏治归循化,军事属河州。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拉卜楞寺建立,周边寺院陆续归附,原受各寺院控制的部落亦成为拉卜楞寺的属民,循化理蕃厅也失去了管辖南蕃21寨的权利,青海、四川的部分寺院、部落,就连循化厅附近的蒙古亲王辖区的寺院亦依附拉卜楞寺,清廷遂在拉卜楞设拉卜楞分府,隶循化厅。乾隆六十年(1795年),拉卜楞寺得到河州总镇衙门特许,设置"臬仓",直接管理寺院周围13庄政教事务和民事案件。
民国十六年(1927年)6月,拉卜楞设治局设立,直接隶于甘肃省政府。民国十七年(1928年)1月30日,甘肃省政府主席刘郁芬令拉卜楞设治局改县,以大夏河横贯县境,县城濒河之意,取名"夏河县";9月5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将拉卜楞设治局升格为夏河县,规划甘肃省;10月17日,国民政府第159次会议议决,将拉卜楞设治局改为夏河县。民国三十年(1941年)1月,拉卜楞寺"议仓"成立,司管全寺及所属各寺、各部落的政治、宗教、军事等事宜。
1949年9月21日,夏河县和平解放。1949年9月22日,夏河县人民政府成立。1958年12月20日,撤销夏河县,设立德乌鲁市(县级)。1961年12月15日,恢复为夏河县。
截至2013年3月,夏河县下辖3个镇10个乡,共有65个行政村、4个城镇社区,426个村民小组。
乡镇分别为:拉卜楞镇、王格尔塘镇、阿木去乎镇、桑科乡、甘加乡、达麦乡、麻当乡、曲奥乡、唐尕昂乡、扎油乡、博拉乡、吉仓乡、科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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