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确定,高中阶段招生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取消择校生招生,二是降低均衡生控制分数线。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市今年停止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取消了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降低了均衡生控制分数线,均衡生是指优质高中50%的招生名额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兼顾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按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新录取的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往年的统招分数线下30分降低至50分以内,从高到低一次录取。
在志愿填报时,允许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填报两个志愿,同时根据自己的实际和意愿,可在市属中职学校或县区中职学校中任意兼报一所中职学校作为中职志愿。外省、市户籍,因其它原因在我市就读且具有初二、初三两年以上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我市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享受与市内考生同等政策。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继续实行统一考试,一考多分流政策,考试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负责,考试科目共10科,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满分均为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满分为150分、政治与历史合卷满分为150分、八年级生物与地理合卷满分为100分,体育单独考试满分为50分,中考总分值为850分。
据了解,享受照顾政策的对象和项目有: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凭证明可享受普通高中招生加20分;初中阶段获体育、艺术一(A)级证书者,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获得体育、艺术二(B)级证书者,普通高中录取时加5分;驻张家川的部队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分录取;驻秦州、麦积、秦安、甘谷、武山、清水四县两区的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分录取。同时,在市一中招生计划内划出50名指标,专门用于招录初中三年均在张家川县内初中学校就读、户籍学籍均为张家川县的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军人子女可任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天水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教体局、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中招政策,规范中招行为,以中考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加强对招生全过程的管理,严格录取程序,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坚决禁止擅自提前招生和扩大招生范围,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通过擅自降分、变通等手段违规招生,严禁做违规招生宣传和利用普通高中招生乱收费,保证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