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016医改”系列评论之二
尹 亮
出厂价20多元一盒的药品,医院售价达180多元。类似药品价格虚高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业内人士指出,90%以上的药品都有降价空间。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为虚高的药价“败败火”。
在谈论高药价之前,先看一个正面例子。全国道德模范、“小处方医生”王争艳从医25年,平均单张处方不超过80元,最小的一张只有2毛7分钱。她靠一副听诊器、一双手,诊断救治了无数病患。
然而,要成为王争艳这样的好医生并不容易。医者除了具有“仁心仁术之”外,还得寄望于药品本身的销售价格不至于太高。其实,面对虚高的药价,医生本身可能也无能为力,更何况在一些医院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以药养医”、“药品提成”和“吃回扣”现象的影响,更使药品价格居高不下。
要为虚高的药价“降火”,“透明”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要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破解药品在流通环节中层层推高的难题。特别是要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推行从生产到流通和从流通到医疗机构各开一次发票的“两票制”,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只有中间环节减少且透明,高药价才有可能得到有效抑制。
要为虚高的药价“降火”,给予患者更多选择尤为重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指出,患者可以凭借处方自主选择在医院或零售药店购药。给予患者自主购药的自由,其实就是给了患者“用脚投票”的权利,也能在市场充分竞争的环境下,破除医院以药养医的体制“痼疾”。这既能降低患者医药费用成本,也能增强医生工作的独立性,更会推动医院向改善医疗服务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医患双方的“双赢”。
看病贵的“板子”也不能只打在医院一方。解决药价过高,还需要健全和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在源头上解决药品生产研发企业销售药品价格过高和选择性生产高价药等问题。同时,还需要在药品的流通环节上下功夫,放管结合和规范秩序,让药品在特定市场内顺畅有序流通。
实现健康中国,良好的医疗体制是基本保障。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到2017年实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阶段性目标的攻坚之年,也是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关键之年。这一个个目标既是美景蓝图,也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要让老百姓看得起病,买得起药,享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任重而道远。这其中,为虚高药价“败火”是必要举措。
系列之一:破除“以药补医” 须有系统思维
只顾一点,不虑其余,势必会多方掣肘,道阻且长。因此,破除“以药补医”,我们必须以辩证、联系的观点去分析,以问题导向去应对,以系统思维去解决,才能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改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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