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在线讯 12月8日,兰州市就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事宜举行听证,会上,兰州市公开了城市污水处理成本监审结论及听证方案等,15名参会人员8人赞同方案一,5人赞同方案二,2人另有意见和建议。该消息经兰州晨报全媒体平台发布后,立即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关注,对于听证会所公布的污水处理成本,有市民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兰州晨报记者汇总发现,有两个疑问较为突出,市民表示难以理解。同时,本报也联系了兰州市物价局,对市民提出的疑问做了解释。
疑问一:污水处理年均总成本与单位成本计算不符
问题:
在当天的听证会上,兰州市价格成本监审局公布了一份《兰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成本监审结论》,结论中提到,按照成本监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兰州市价格成本监审局核减兰州市污水处理企业2013年-2015年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财政拨入的维修专项资金和泵站运行费、不合理无形资产摊销等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4178.25万元,年均核减1392.75万元。
最后,该成本监审结论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成本监审政策规定,核定2013年-2015年度兰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年均总成本为3229.70万元,核定:兰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单位成本为0.97元/立方米”。
同时,在这份成本监审结论当中还提到,“兰州市城乡建设局行业管理的污水处理企业共有6个(污水处理厂4个,管网泵站所2个),现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日设计处理污水量为60万立方米,实际日处理污水量为36.65万立方米。”
就此,就有市民提出疑问,2013年-2015年度兰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年均总成本为3229.70万元,污水厂实际日处理污水量为36.65万立方米,那么一年按365天算,污水厂一年处理污水量应为13377.25(36.65×365)万立方米,将成本监审结论当中的“年均总成本3229.70万元”分摊到13377.25万立方米这一年均污水处理量上,每立方米污水的单位处理成本应为0.24元左右,而这份成本监审结论中“核定:兰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单位成本为0.97元/立方米”。这一数据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对监审结论当中的“年均总成本”与“单位成本”该如何理解?
解答:
兰州市价格成本监审局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监审结论当中所谓“核定2013年-2015年度兰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年均总成本为3229.70万元”这并非是4个污水厂的年均总成本,而是4个污水厂的平均年均总成本。此次成本监审结论的表述不够清晰,导致市民有所误解,希望市民予以谅解。
疑问二:日居民用水量与日污水处理量是否等同
问题:
当天听证会上公开的《兰州市调整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方案》中提出,兰州市污水处理综合费用标准1.32元/立方米,按照方案一,即“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与污水处理综合费用标准差价0.37元。”按照方案二,“以兰州市污水处理综合费用标准1.32元/立方米为基础标准,即: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27元/立方米。上调0.47元。与污水处理综合费用标准差价0.05元。”
对于这一说法,有市民提出疑问,居民污水处理费收取是按照居民用水量来计算的,现行的收费标准中含有0.8元的污水处理费,而以上对比当中,所谓的“以兰州市污水处理综合费用标准1.32元/立方米为基础标准”,居民用水量与污水处理量并非同一概念,岂能如此简单等同折算?
据来自兰州市威立雅税务公司方面的数据显示,例如2015年7月24日,这是一年当中的夏季用水高峰期,当日兰州市日用水量超过70万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59万立方米,比正常值增加3万多立方米。也就是说当时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大概为56万立方米左右,这无论与兰州市物价局此次提出的当前的兰州市实际污水日处理量45万立方米,或与2013年至2015年其间平均实际日处理污水量36.65万立方米比较,都相去甚远。
对此,就有市民疑问,以兰州市污水处理综合费用标准1.32元/立方米为基础标准来比较,得出了方案一“与污水处理综合费用标准差价0.37元”,方案二“与污水处理综合费用标准差价0.05元”,这一结论是否合适?
解答:
兰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答复称,国家规定,居民污水处理费是按照居民用水量来收取的,日居民用水量与日污水处理量并不能等同,在此次听证方案中,之所以用单位污水处理综合费用与单位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做对比,是为了便于市民更加直观地了解此次污水处理费调整的幅度,希望市民能够理解。(来源: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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