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酒钢集团公司纪委对“15名职工未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出入厂区、在外地探亲留观职工擅自返嘉”等4起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疫情发生以来, 酒钢集团公司针对国内各医疗机构已陆续出现医疗物资短缺、我省医用防护用品缺口较大等实际问题,积极践行国有企业的责任和担当,在选派精兵强将参与我省第一批援鄂医疗队的基础上,做好境内外医用防护用品采购工作,为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稳定,酒钢集团公司纪委从严从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信息及时如实报送、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个人行为规范等方面作出纪律规定,并对公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靠前监督执纪、认真履职尽责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执行。
公司纪委还先后两轮派出多个检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一线的方式,先后对酒钢医院等5个重点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进行监督检查。集团公司纪委、党委巡察办组成7个督察组,从1月29日起集中对35家单位和7个厂区进出门岗疫情防控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每天安排1-2个督察组,对集团公司各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主体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问责。目前,已对4个基层党委在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其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共9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责成其向集团公司党委作出深刻检查。(供稿 酒钢集团公司纪委 编辑 陆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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