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月7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经兰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排查申报,兰州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甘肃中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根据督办要求,被挂牌督办单位必须尽快进行隐患整改,务必于2015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据了解,自2008年兰州市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以来,市政府已对79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挂牌督办,有78家完成了整改销案,整改率达到98.7%,有效预防了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根据整改要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由所在县区政府负总责;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火灾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火灾隐患整改的督促指导、监管执法和技术服务。责任主体单位必须加快隐患整改进度,务必于2015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销案。
兰州市安监、公安消防、督查等部门要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县区火灾隐患整改情况逐一验收。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要按照《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1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甘肃中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城关区火车站西路韩美医疗美容部
融信大厦
兰州鑫晟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金华苑住宅小区
甘肃鸿安物流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东方洋商贸有限公司
兰州西固西部贸易中心(宏森家具市场)
甘肃兰炭医院
榆中民嘴天下火锅店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486号
Copyright©2006-2019中国甘肃在线(甘肃地方门户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