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晨报报道 (通讯员 台忠义 首席记者 王兰芳) 年轻的父母离婚,但双方均拒绝抚养患有脑瘫的孩子,7月2日,麦积区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准予原告陈某(女)与被告刘某离婚,孩子由刘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麦积区市民陈某与刘某于2010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不幸的是,孩子患有脑瘫等疾病,经常需要住院治疗,花费很大。因此,孩子的出生不但没有给家庭带来欢乐,反而造成了家庭矛盾和生活困难。为了给孩子治病,花光家里所有积蓄,还借了不少外债。无奈,夫妻二人只好外出打工,孩子由刘某父母照看。在此期间,因为琐事双方分开。
今年5月,妻子陈某向麦积区法院三阳川法庭起诉要求与丈夫刘某离婚。经过开庭审理,双方在孩子抚养问题上争议很大均不愿抚养。考虑到孩子患病的实际情况,法官多次给原、被告双方及父母做工作,均告无果。最终,法庭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考虑到孩子出生后,一直随被告及家人生活,为了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判决孩子由被告抚育,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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