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晨报讯(记者董子彪)只因喝酒中,对方逼着喝酒并向自己泼洒啤酒,不冷静的男子张某就持刀将对方捅刺致死并潜逃10年之久。7月9日,兰州中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该起案件。法庭上,张某表示认罪,陈述了自己与被害人的关系,并交代了其捅刺对方的经过。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起诉书指控,男子张某出生于1985年11月,系武山县人,案发前在兰州打工。2004年5月21日晚,张某和高某等人喝酒,酒后发生冲突,在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三森美居什字附近发生厮打。打斗中,张某用随身携带的刀捅伤高某后逃离现场。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系单刃锐器所致心脏、肺脏大出血而死。公诉机关认为,男子张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后2014年11月警方将其抓获,并于当月12日将其依法刑拘。
庭审现场,张某陈述了自己捅刺高某的原因:“喝酒中,高某故意找茬,向我泼洒了啤酒又逼着我喝酒,还打我。”张某称,自己跑开后,对方第二次又找自己麻烦,他又怕又气,才用刀子捅了对方两三下。张某法庭上还介绍了自己与高某的关系。他称,自己与对方是老乡平时关系还可以,案发后自己想自首,受到亲友阻拦,就逃到新疆等地打工。直至去年在河北省唐山市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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