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条例》中的组织体系“三字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健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组织制度,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我们要以《条例》为“路线图”,读懂基层党组织“形、魂、实”的深刻内涵,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坚持以“形”塑身,织密“组织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条例》指出要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组织架构。我们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的组织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理顺组织隶属关系,进一步加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医院、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延伸党组织的“触角”,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特别要注重与时俱进,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组织在互联网、物流等新兴业态领域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切实加强党对各方面各领域的领导,持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以“魂”聚力,把稳“政治关”。组织是“形”,思想是“魂”;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既要“造形”,更要“铸魂”。《条例》指出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政治性是基层党组织的生命线,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稳党员教育的“航向”,深化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建立党性教育常态化机制,通过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线上学和线下学相结合、走出去学和引进来讲相结合的方式,探索思想政治教育新模式,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初心使命、不懈奋斗。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突出党性教育的主线,创新“方言党课”“田间堂课”等活动形式,开辟党员教育新渠道,增强组织生活的“温度”和“引力”,持续推动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坚持以“实”促行,筑牢“桥头堡”。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条例》强调把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阻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大战大考中,各级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党员群众的“连心桥”作用,攻克一道道难关,啃下难啃的“硬骨头”,交出人民满意的答卷。如今,我们踏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但还面临农业农村体制改革深化、推进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等困难挑战,更加需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我们要坚持从“实”出发,将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化改革等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不断探索“党建+”新模式,强化党建引领,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推进改革发展的动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凤山县委组织部,黄碧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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