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好“风向标”,引领“新征程”
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首次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鲜明指出,要树立注重基层、注重实践、讲担当重担当的用人导向。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要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关键在落实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科学掌握评价育人方法,选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厚植沃土,抓好源头。干部成长有规律,实践历练不能少。坚持关口前移式布局,倡导源头培养,要舍得把那些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放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复杂环境中,经历多领域、多层次、多岗位锻炼和磨砺,让干部眼界更宽、思维更广、本领更高,敢负责、敢碰硬、敢担当,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对那些把基层锻炼视为“镀金”、当作“台阶”,工作浮在表面,刚下去就想回来的干部;对那些脱离群众和实践,遇到困难躲着走、看到好处抢着上的干部,不仅坚决不能用,而且要加强诫勉教育。实现人才使用局面从先统一培养后费力识别向提早发现、针对培养、匹配使用转变。
科学识别,精准引流。考核方法要具备全面性、立体性、针对性和精准性。全面性是指要看人前更看人后,看唱功更看做功,看显绩更看潜质。立体性是指把功夫下在平时,近距离、全方位、多渠道考核干部,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把各条线、各部门、各专项工作的考核结果整合运用起来。针对性是指要考虑干部的自身职能、主营业务区,建立不同考核标准,分层分类考核,让同质同类的干部在同一赛场上赛跑。精准性是指坚持部署什么就考核什么,职责要求什么就考核什么。按照知情度、熟悉度、关联度等合理确定考核对象。只有真正“知人”才能做到“善用”,科学合理评价干部,精准引流到合适岗位锻炼及发挥才能。
严管厚爱,正人续航。建立跟踪考察干部的日常监督体系,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干部成长“黄金期”变成“危险期”。在选任监督上,一是坚持强化干部选拔任用重点环节监督,坚持内外结合、全程监督,事前防范、严格把关,聚焦问题、强化检查,有规必依、违规必究。二是运用党的各项监督制度,用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好干部标准、“三严三实”要求去治吏。注重日常考核分析,了解干部优缺点,帮助提早纠偏或进一步完善,提升综合素质。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三是组织护航培养激励干部,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保护敢担当干实事的干部的积极性、自信心和进取心。客观公开看待干部的失误过错,分析主客观影响因素,甄别是非界限,避免干部因回报和风险不对等而不想为、不敢为。干部遭受误解、委屈乃至冤枉时,要大力主持公道,及时澄清还干部清白,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
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办事处-黄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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