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7月23日记者获悉,《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由省政府下发全省实施。意见从20个方面对促进非公经济快速发展进行了细化。其中一条明确提出,省财政出资1亿元,同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建立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基金,重点用于支持涉农非公经济发展。
《意见》提出,我省要加强非公经济产业投资的引导和服务,研究制定我省非公经济产业投资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及政府对地方非公企业的外包采购办法,引导非公经济投资。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建立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性项目、资金和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制度,保障非公资本和国有资本享有平等的投资待遇。建立全省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省财政出资1亿元,同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建立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基金,重点用于支持涉农非公经济发展。整合已有专项和存量资金2亿元,以财政补助+企业互助担保贷款的方式撬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重点支持工业、商务系统非公经济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及县区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新创业发展。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
《意见》确定,全省要支持中小微企业上市和发行票据融资。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对挂牌成功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特点创新研发金融产品。改革完善金融及融资体系建设。支持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支持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创业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实现“一照一码”。抓好非公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制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享受大学生村官同等待遇政策,支持各市州每年招聘一批具有硕士或中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才到非公企业就业,并保障引进的各类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在家属就业、子女入学、户口迁移、享受经适房、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支持科研人员创业,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意见》确定,全省要加大对非公企业的科技创新服务;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发挥科技园区和基地的集聚作用;加快推进非公经济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搭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服务平台;积极促进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提升非公服务业的专业化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鼓励非公资本参与养老及医疗服务;建立非公经济投诉举报平台;清理和规范涉及非公经济市场主体的收费项目;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和帮扶非公企业制度;切实落实协调推进工作责任。要力争2015年非公企业“小升规”“个转企”分别增长10%、20%以上。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扶持政策,鼓励非公资本在城镇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空巢、独居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膳食供应等服务;鼓励非公资本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运营;建设一批以非公资本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引导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和民营医院。要全面清理各类涉企收费项目,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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