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资料图
--详细报道--
“清朝公主”一审获刑13年半
找人投资“解冻资产” 诈骗230多万
只有初中文化的无业妇女,谎称清代皇室后裔,掌握皇室留下的千亿资产,但资产被“冻结”。利用假美元、假黄金等作抵押,以投资民族资产解冻项目,承诺给投资人高额回报为名,骗取230余万元。昨日上午,这起冒充清朝爱新觉罗昌平公主的诈骗案一审宣判,两被告人均提出上诉。
2013年,被害人之一的老王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自称清朝爱新觉罗昌平公主的中年女子。“公主”自称被冻结资产价值千亿元,有金条、金饰品,还有民国时期积攒的美金等,分别保存在位于四川、贵州的8大金库里,金库的钥匙都在“公主”手里。但如果想将这些钱解冻,靠“公主”一己之力无法完成,需要有人出钱“打通关系”。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2月16日,河南省卢氏县东明镇的王某(女,即本案中的“公主”),与47岁的西安男子杨某在西安市红缨路小区6号楼1层其办公室,以参加解冻民族资产人代会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老王被骗20万元只是骗局的开始,同年3月初,到成都寻找皇家金库及守金库人,“公主”以打点关系人为由,骗取老王9.9万元。同年3月12日,以注册公司,开发民族资产解冻项目,办理公司注册手续需要费用为由,骗取老王现金8万元。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老王多次被骗,最多的一次被骗30万元。在行骗的过程中,同年10月、12月王某分别归还老王20.5万元和17.5万元。
2014年4月1日,王某和杨某以给河南新乡市守金库人钱为由,再次骗取老王10万元汇款及6万元现金。同年5月6日,以到贵州去开发皇家金库的黄金、美元为由,向富平县一家果业合作社借款30万元。同年5月29日,被告人再度以到贵州开发皇家金库的黄金、美元为由,采用同样的方式向果业合作社借款50万元。
为了骗取投资人的信任,2014年7月24日,王某以到河南内乡县购买民国时期的美元50万元,回来可换300多万元人民币为由,采用同样的方式向果业合作社借款58万元。并以面额10万元的美元及3块马蹄金为抵押。
此后,王某带杨某去河南,再度用36万元人民币购买了面额55万元的假美元。同年7月26日,果业合作社发现被骗,美元和马蹄金都是假的,遂带人向王某和杨某要回人民币23.75万元,并报警。
莲湖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234.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3年又6个月,杨某有期徒刑12年,两人各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上缴国库。未追回赃款234.35万元继续予以追缴,追回后,依法发还被害人。(三秦都市报-三秦网 记者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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