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女子李娟男友张宏宇的养狗场,急救人员证实,他们在此附近接到李娟
李娟仍在重症监护室等待植皮手术
安徽利辛县“女子救小女孩被狗咬重伤”一事被媒体报道后,一周内已让当事人收到70余万元捐款,但随着媒体对事件诸多细节追问,真相终于被逼出了水面。20日,受伤女子的男友张宏宇亲口承认,他对媒体撒了谎,所谓“救女童”一事,完全是他编造的。
有当地媒体记者向北京青年报记者透露,在此事被媒体报道前,受伤女子的男友张宏宇曾让他帮忙“策划”,将事件“包装成”因救人而被咬的,并许诺得到捐款后将“好好感谢”。这位记者拒绝了,几天后,“因救小女孩而被咬”的消息被另一家媒体刊登,该事件随即成为热点。
反转
伤者男友承认“救小女孩”是谎言
10月13日,当地媒体报道,利辛县一名女子为救女童被恶狗咬成重伤,四肢伤得最重,几乎被“啃”烂。
伤者李娟的男友张宏宇当时对媒体说,李娟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看到两条大狗在追赶一个10岁左右的小女孩。她救了女孩,但自己被恶狗扑倒在地撕咬,最终被咬成重伤。
张宏宇当时说,他希望能有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女友渡过难关。此事随即成为被关注的热点。截至10月17日下午4点,李娟已收到70万元的善款,但张宏宇所说的“被救的小女孩”却一直没有出现,张宏宇也从10月17日起关掉了手机。
随着媒体对该事件不断追踪,事件曝出诸多疑点,先是有媒体报道李娟被狗咬的地点存在出入,随后又有消息称她并非救人被咬,而是在养狗场被咬成重伤。面对接连不断的质疑,李娟的男友张宏宇20日终于承认,他对媒体撒了谎。
面对安徽电视台的镜头,张宏宇承认,所谓“救了小女孩”一事,完全是他编造的。
骗捐
当地记者称曾拒绝策划此事
20日,安徽当地一位媒体记者对北青报记者称,李娟的男友张宏宇曾在9月底的时候找过他,希望他能够帮忙“策划”李娟“因救人被狗咬”的新闻。
网名“记者柯南”的这位媒体人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最早的时候找他的是利辛电视台的一位“同行”,对方对他转述了“李娟救小女孩而被狗咬伤”的消息,希望他能够帮忙报道,并提出事成之后当事人会“有感谢”之类的说法。
“记者柯南”说,由于当时这位同行无法提供“被救小女孩”、“狗主人”和任何目击者的信息,他无法证实这个说法,觉得就这样报道会弄出“假新闻”,于是便拒绝了。
“记者柯南”对北青报记者称,后来李娟的男友张宏宇及李娟的叔叔又分别找过他,许诺得到捐款将会“好好感谢”。
“记者柯南”说:“张宏宇在电话里对我讲,李娟转到南京后还需要三四十万的手术费,让我帮忙‘策划策划’,就说是(因为)救人被咬的。我说不方便,就拒绝了。”
调查
报警人不知“救小女孩”一事
虽然20日,张宏宇承认自己编造了“救小女孩被咬”,但该事件仍留有一些疑点。
据当地媒体报道称,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李娟是被从该县新上海花苑小区的一户人家里接走的,而不是张宏宇所说,是在路边受伤并被接走。
也是这位工作人员最早对媒体称,李娟被狗咬事件中,不存在“救小女孩”的情节。
北青报记者联系到急救中心当晚的出车司机武师傅,他表示将李娟接上急救车的确切位置是上海花苑小区西侧的路旁。
“我们接到电话后就出车了,他们说在上海花苑小区西边,有人在路边等着,”武师傅回忆说,“经过小区后,我继续往西开了大概一二里路。那边位于开发区,周围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清。”
而出诊医生则表示:“虽然周边漆黑一片,但是两边很多狗在叫。”
这与拨打了120求助的闫庆亮的证言相合。闫庆亮对媒体称,他是当晚在路旁看到有人躺在地上,打开手电之后发现是李娟。闫庆亮与李娟认识,拨打120求救的同时也打电话通知了张宏宇。他表示当时张宏宇不在现场,是接了自己电话之后才赶来的,那时李娟已经陷入昏迷。无论当时还是事后,张宏宇从未和他说过“救小女孩”一事,这个说法,他还是在媒体报道里得知的。
疑问
咬人的狗哪来的?
据当地媒体报道,利辛县公安局春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透露,李娟的男友张宏宇有一个养狗场,养殖许多大型犬,而李娟平时就跟张宏宇生活在养狗场里。当晚李娟也是在男友的养狗场被咬伤,被急救车拉往医院的。
利辛县公安局春店派出所的王副所长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李娟受伤的位置附近确实是一个养狗场,但李娟是不是在这个养狗场被咬伤的,目前正在调查。”
据《现代快报 》报道,春店派出所的民警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个养狗场开办于今年3月份,主人正是李娟的男友张宏宇。养狗场所在的地块之前为一片养猪场,养猪场经营不下去后,由张宏宇接手改为养狗场。而养猪场此前的老板,正是为李娟拨打120求救的闫庆亮。
捐赠者
“骗子利用了我的善良”
来自山西的袁女士对北青报记者表示,她在微博上看到女子为救女童被狗咬伤的新闻后,向张宏宇的账号转了钱。
“我看到后非常感动,就为她捐了款,还特意给父母打了电话动员他们一起献爱心。”袁女士说。她表示,虽然自己捐的钱不多,但如果是个骗局希望可以追回善款。她认为:“骗子利用了我的善良。”
另一位还在念书的小石看到新闻后捐了100元,“这都是我前段时间做手工制品卖的钱,”小石说,“我觉得太少了,于是又动员我爸妈捐了1000元。”
小石表示,自己的钱能否追回来不太重要,但希望能把父母的钱追回来,“没想到结果变成这样,我觉得这件事的性质十分恶劣,这位女性确实需要帮助,但帮助绝不可以建立在欺骗的前提下。”小石说。
观点
此行为涉嫌民事欺诈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根据已发布的相关报道,该女子确实被狗咬伤,需要巨额医药费,和虚构事实的诈骗行为有区别,依据刑法的谦抑性和罪刑法定综合分析,该行为不构成诈骗罪。不过,该女子的行为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涉嫌民事欺诈。
至于如何追回捐款,韩律师表示,“如果捐款人是基于见义勇为行为给予捐款的,依据民法通则第92条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所以已经捐款的个人可以协商或诉讼形式,要求该女子返还捐款。”(记者 周丹 牛雅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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