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在中国民间引发了新一轮表达爱国之情的热潮。但再正当的爱国名义,也不能成为挑战私权的借口
南海仲裁案,在中国民间引发了新一轮表达爱国之情的热潮。围剿赵薇、禁入肯德基、企业禁用苹果手机等事件,成为群体性情绪的宣泄口。一些人对此情绪昂扬,另一些人则充满疑虑。立场和情绪温度上的差异,不仅扩大了部分精英和草根之间的语言对立,甚至让理性爱国的呼吁显得苍白无力。什么才是理性?什么才叫爱国?什么才是合适的情绪表达?缺乏一个可清晰论述的标准。这只能导致关于爱国的讨论失焦。
诚然,人们对于爱国主义有许多赞誉或警惕之辞,但无论哪种表述更接近于真实,有一点可以肯定,爱国本来是一种自然反应,起初并不涉及什么价值或立场判断。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国家绝非单纯的“上层建筑”或统治经济阶级的组织,相反,国家立足于根深蒂固的心理基础,这种心理基础存在于最广大的国民中间。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这种政治意识沉淀在大众的无意识层次。中国近代史的历程,一直在持续增加着中国人对于国家的敏感性。一旦被事件激发,爱国情绪就会以种种方式爆发出来。一定程度上,这也是当代国民性的组成部分。对此,无需过多非议。
但是,对于激发爱国情怀的国家概念,向来就存在不同认知。比如,有的国家主张国家至上,即所谓“国家就是目的”,有的国家主张可以部分让渡国家权利,直至低于人权。在不同的发展形态上,无论持何种主张都有其一定的目的性,但同时也因此具有危险性。走向极端,危险性就会呈现。前者的代表是纳粹德国,后者的代表是中东北非巨变前后的欧美。而对于国家概念的认知,还常常会出现钟摆现象。比如当下,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受挫,已在让资金和智力输出国变得苛刻起来,重新拾起传统的国家概念。
国家概念的不断嬗变,对中国产生的影响虽然无可评估,但绝非毫无涟漪。而更复杂的是,中国人的爱国情结,不仅仅是韦伯所说的总是沉淀在无意识层次,而是经过了长期的政治化加工过程。也就是说,其中既有自然基因,也有政治基因。对于一个习惯于朝贡体系,落后西方200多年时间才形成现代国家概念且急剧转型的国家来说,艰难适应新的国家概念并进行政治加工几乎不可避免。但是这种加工,混合以中国偏爱集体主义、忽视个体的传统,塑造出了极端化的中国式爱国表达形态。
其一是以爱国的正义性为名,剥夺他人的私权。西安砸日系车是如此,对肯德基就餐者肆意辱骂也是如此。有人将其归结为个人际遇、在社会所处层级等原因,但必须承认,人们的愤怒发泄行动几乎都不是单向情绪主导的,而是多种情绪集合的结果。这在哪个国家都一样。中国的极端爱国行动之所以总是勇于争取公有性的权利而非私有性权利,是因为既显得正义,而且安全。
其二是对外部世界排斥感的强化。与中国经济与外部深度融合的形态不同,主流话语体系对于外部世界经常是挑剔和苛刻的。这种背离与历史记忆一起奠定了许多人对外部世界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南海仲裁案,只是外部世界并不友好的又一次证明。在这种认识下,以不友好对不友好,即使谈不上是政治正确,至少也是情绪正确。
如果对这些极端行为视之不见或应对不当,那么极端爱国行为就可能成为民意的裹挟者,迫使中国人的世界观直到决策向内敛保守、排斥他者的方向演变。尤为需要警惕的是,当下孤立主义、民粹主义正在全球重新泛起,在时机上,中国的极端爱国行为暗合了这股潮流,有可能产生放大效应,破坏中国的投资环境和政策环境。
防止以爱国为名造成巨大破坏,中国在多方面都需要建构。从国家观念上讲,与许多国家不同,中国人的国家观念具有更多的“实体性”,爱国既是历史的告诫也是现实的利益要求。建构理性爱国机制,只能在传统的爱国理念基础上进行。但是,并非没有作为空间。
首先,爱国不仅是庙堂之事,也是“广场议事”。无论如何规划、控制爱国行为,人们天然的、原生态的爱国情结都始终存在。如果缺少相应的“广场”,缺少稳定的民意表达途径,人们如何抒怀?因此,畅通庙堂与民意之间的议事渠道,是防止爱国走向极端化、走向死胡同的必然要求。
其次,需要建立起相应的议事规则。极端爱国者之所以勇于挑战私权,说到底是因为私权得不到有力保障。挑战私权代价轻微,有的时候还可牟利,这种制度背景鼓励创造了冲撞私权以体现爱国的范式。再正当的爱国名义,也不能成为挑战私权的借口,这样的规则和伦理需要法治确认。
托马斯·潘恩说,国家只不过是一个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权力委托。如果国家发育成熟而社会发育不成熟的局面迟迟得不到改变,爱国的理性就不能真正确立起来。地缘博弈越激烈,对爱国的借用冲动就越强烈。这是当下中国必须郑重对待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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