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午一辆渝A牌照的小型货车载待出售的新沙发,驾驶员潘师傅在开车的过程中抽了一支烟,抽完烟后就随手将烟头从车窗扔到了外面去。在G50s沪渝南线出城139KM(新妙至涪陵路段)处时,被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马春雷和同事发现货车货厢冒着烟雾,似有火苗喷出。与此同时,车上的驾驶员也发现了,将车停到路边应急车道。
在公路的这头,执法人员大声告知驾驶员车型着火了,并提着灭火器往对面跑。在灭火的同时,执法人员进行了交通管制,疏导现场过往车辆停靠路边等候。经过众人半个多小时的努力,用光了执法队车上的四瓶灭火器,货车货厢里的大火才被扑灭,车上的货物却全部被烧毁,车辆严重受损。
据初步统计,整体损失在两万元左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向窗外抛撒物品是不允许的,特别是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危害更大,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来源:华夏收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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