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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声报社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时间:2016-10-02 01:08:28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赵小春点击:

       9月1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声报社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党员廉洁自律承诺书》和《职工廉洁自律承诺书》。

 

廉洁自律  从我做起

人民之声报社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廉洁自律,从我做起。为进一步抓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自律意识,9月13日上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声报社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

  报社全体人员庄严承诺:除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外,同时做到以下九条:(一)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基层人大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土特产在内的各式礼品、礼金;(二)不接受基层人大及其工作人员的吃请和娱乐活动,在工作采访期间,用餐时不喝酒;(三)不以为达到私人旅游休闲度假的目的,在任何时候接受基层人大及其工作人员在吃住行及景点门票等方面的接待;(四)不以采访报道为名,向采访对象索取或接受采访对象包括土特产在内的各式礼品和酬金;(五)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不以省人大常委会或人民之声报社名义从事包括经营在内的任何个人行为;(六)不使用假发票、假单据虚报冒领钱物;(七)不搞大操大办和奢侈浪费活动;(八)请休假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制度规定报批,不出现脱岗、旷工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九)不酗酒、不滋事,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据了解,自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实施以来,人民之声报社通过健全完善财务、请休假、差旅费、新闻报道等各项工作制度,对人和事按照各项规定进行了严格规范和管理。2015年9月,人民之声报社还以总编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严格要求报社全体人员不得有接受基层人大工作人员土特产、礼品、礼金、吃请、接待等行为,并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此举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领导的充分肯定。

  人民之声报社负责人强调,大家行为的好坏,不仅影响报社声誉,也关系人大机关的形象。要继续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做好财务管理,做好报社人员的日常管理。要用经常化的提醒让大家时刻保持清醒,不犯错误或及时意识到错误,及时改正错误。报社要秉持优良作风,从“严”处抓、从“实”处做,确保各项工作在相关规定范围内规范有序地进行。

  省纪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副组长乔占祥出席会议并指出,一直以来,人民之声报社积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廉政和作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报社全体人员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廉洁自律承诺书》的九条规定具体明确,符合报社实际,希望报社全体人员严格遵照执行,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把政治纪律挺在前,努力规范自身行为,推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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