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于2015年1月29日)2015年1月20日,网络上传了一段视频,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武装分子扬言:如果在72小时内收不到2亿美元赎金,将杀死两名日本人质。过了最后期限,日本政府没有支付赎金,有一名人质可能已遭撕票。日本政府的策略是“不向恐怖分子妥协”,但“请求相关国家协助解救人质”。那么日本政府为什么不支付赎金以拯救人质生命呢?
正方:国家有义务对在国外游历、学习、工作与生活的国民提供领事保护。当国民在外国生命、自由与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领事官员应该向所在国交涉,制止此种不法行为,恢复受害人应享有的权益。必要时国家领导人应该出面。安倍唱着“人质安危高于一切”的高调,但不想对IS做任何妥协,也不想交付任何赎金,这是坐视日本人质被撕票,典型的不作为。
反方:针对恐怖分子的绑架行为,日本既不可能派出特种部队去拯救人质,也不可能支付2亿美元的巨额赎金,也不可能改变自己的外交政策去迎合IS。在这些前提下,日本政府的选项是很有限的。在一名日本人质可能遭杀害之后,IS开出的条件是要求释放一名涉嫌参与爆炸案而被关押在约旦的组织成员,以换取另一名日本人质的自由。日本政府只能与约旦商量。
正方:这是一场涉及日本国民的人道主义危机,日本政府为什么不与IS进行谈判呢?IS是开出了2亿美元的赎金条件,但“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价格应该是可以谈的吧?如果谈了,也许最终支付几百万美元IS也就接受了。但安倍摆出了不支付赎金的强硬姿态,那IS骑虎难下,只好悍然撕票。在某种意义上,那名可能已遭撕票的日本人质岂不是死在安倍政府手里?
反方:当自己的国民遭到恐怖分子绑架时,任何国家向恐怖分子支付赎金,都是不明智的。这等于是在鼓励恐怖分子绑架更多的本国国民。要是日本支付2亿美元赎回两名人质,那日本国民就成了恐怖分子与绑匪眼里炙手可热的肥羊了,要么日本国家财政迅速破产,要么日本国民以后不要出国了。当然日本政府可以与IS秘密接触,私下给赎金,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正方:没有禁止被绑架者家人向绑匪支付赎金的法律或惯例吧?当年李嘉诚长子李泽钜被绑架,李嘉诚支付了10.38亿港元的赎金,随后其子平安回来,那是李嘉诚认为儿子的命贵过这个赎金。就算李嘉诚支付巨额赎金的行为令自己的家人从此令绑匪更加垂涎,雇请更好的保镖、加强安保也就能解决问题了。如果李嘉诚像现在的日本政府一样不支付赎金,后果不堪设想。
反方:绑匪绑架富人、向其家人索要赎金,同恐怖分子绑架一国国民、向该国政府索要赎金,性质并不一样。富人被绑架是因为他有钱,有能力,往往也有意愿支付赎金。富人支付赎金,主要是提高了富人被绑架的风险,而不会提高一般人被绑架的风险。如果一国政府用赎金来救回人质,那一是置该国所有国民于更大的被绑架风险之中,二是该国政府将被视为软弱可欺。
【点评者说】补充两点。其一,IS绑架两名日本国民,向日本政府要求2亿赎金,正好发生于安倍访问埃及之时。安倍在埃及表示将提供2亿美元的无偿资金援助,用于应对IS威胁,即所谓“积极和平主义”。IS索要的赎金金额与此相等,并非偶然,显然是一种超限战性质的反击。其二,恐怖分子唯一听得懂的语言是暴力。1985年,恐怖分子劫持了苏联驻贝鲁特大使馆四名外交人员,苏联派出了阿尔法小组,但一名外交人员已被处死,随后苏联以牙还牙,以暴制暴,一般国家干不出来。现在的日本政府是没有能力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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