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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立遗嘱 突然离世 生前遗产 如何分割

时间:2018-04-25 10:32:26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马彦程点击:

◎解读

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没有遗嘱的,各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均等继承遗产。

30多岁的李军突然去世,留下年迈的父母、娇妻以及尚在襁褓中的幼儿悲痛伤心,面对家庭的变故,本来应该相互支撑的婆媳如今却要“对簿公堂”。公婆为何要将儿媳孙子告上法庭,原来李军名下有百万余元的遗产,生前并未立遗嘱,因如何分割引起民事诉讼。本期《经济与法》邀请法律专家,从法律的专业角度为您提供关于遗产分割的法律服务,希望以案说法,让家庭美德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案情:

男子突然病逝 父母妻儿对簿公堂

30多岁的李军因病突然去世,让其年迈的父母,妻子和仅三个月的孩子猝不及防。忍住悲伤,安葬了李军后,李军的父母、妻儿却因财产分割问题对簿公堂。2017年,李军的父母李沛夫妇将儿媳和孙子诉至兰州市城关区法院,要求儿媳向两人支付应分的李军遗产合计人民币59万余元。诉状中二位老人称,儿子的突然离世让他们悲恸欲绝,2016年他们和儿媳孙子曾作为申请人在公证处对儿子李军名下个人财产进行了公证。根据公证书公证的内容,李军在银行办理的银行卡中存款合计43万余元、理财6万余元及3600余元美金,证券公司股票账户总资产106万余元,其中资金余额为70万余元、股票市值为36万余元。因李军生前未立遗嘱,也未以其他任何形式处分以上财产,上述财产作为被继承人李军的个人财产,继承人应按《继承法》中法定继承的规定予以继承。而儿媳王静将以上财产据为己有仅向他们夫妇支付了人民币20万元,拒不将剩余人民币59万余元属于他们继承的份额返还。

对于公公婆婆的起诉,王静非常伤心。对于公婆所诉事实,王静也予以认可,但是对于要求支付59万元的继承份额,王静提出异议。王静称,在儿子出生三个月时她失去了丈夫,儿子失去的父亲,她的身心遭受巨大悲痛,儿子磊磊以后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都是一笔较大的开支,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将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应对她进行更多的照顾。

法院在案件审理期间查明,李沛夫妇与王静曾就如何分配《公证书》中李军名下财产达成了口头协议,即李沛夫妇继承50万元,其余由王静、磊磊母子继承。王静已按协议支付了李沛夫妇20万元。

在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在李军去世后,共同在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明确了李军名下遗留财产的存储机构及数额,并对如何分配李军遗产达成了口头协议,双方达成的遗产分配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达成协议后,王静已按协议支付了李沛夫妇20万元,上述协议已实际履行部分,王静亦当庭表示愿意继承履行该协议,故该协议对原被告仍具有约束力,原被告双方均应按协议内容继承履行。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继承人李军名下财产人民币155万余元,3600余美元,由原告李沛夫妇共同继承人民币50万元,其中包括王静已支付的20万元,剩余30万元由王静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李沛夫妇,由王静、磊磊母子共同继承人民币105万余元,3600余美元。

说法:

第一顺序继承人

为配偶、子女、父母

现实生活中,遗产该如何分配?对此,甘肃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甘肃遗嘱库)负责人安明森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一般情况下,没有遗嘱的,各法定继承人原则上均等继承遗产。(记者樊丽)

原标题:未立遗嘱 突然离世 生前遗产 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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