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是人类来以生存,繁衍、生活的地方。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十九大将“绿色”列入国家五位一体整体布局、把环境保护纳入“三大攻坚战”之一,这足以表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笔者认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好生态环境,只有全民行动起来,共同尽责,依法共建共享,才能给我们的子孙万年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生态环境。
全民应依法履行国家《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法定义务。我国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每年都应履行植树、种草、种竹等义务,为绿化国土荒山荒坡献力尽责。同时,积极投身到生态环境保护中去,同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作斗争。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重要指示,特别是生态环境比较恶劣的地方,更应该落实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组织、全民参与,坚持不懈地抓辖区生态环境建设,坚决打赢环境保护攻坚战。
全国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切实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讲清道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目的意义、立法宗旨,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以唤起民众对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意识,从而积极主动地依法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应持之以恒地加大对毁坏森林、乱砍乱伐林木,乱排放污水、超标排放,私自占用河道、湖泊、湿地等违法犯罪案件侦察、处理、打击力度,强力维护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严肃性。
总之,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是新时代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更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只要长抓常抓不懈,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的家园就会更加美丽,人们的生活质量就能再上新台阶。
投稿人:李君良(笔名:善心为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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