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农民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依法办事和维权能力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和良好社会风气形成,关系到党和政府农村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因此,抓好农村法治教育,形式多样的向农民灌输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农民依法行使各项权利与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保持农村稳定和谐显得尤为重要。
笔者认为:我国改革开放多年来,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加之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已基本懂得国家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民主权利。但,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转型期,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公民贫富悬殊依然存在,一部分公民,特别是因病、因伤、残致贫的公民,还不能完全平等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贫困群体反映出来的问题,如不及时加以疏导和解决,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影响“三农”建设进程,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因此,在服务“三农”工作中,党员干部要按照以人为本的执政观念,围绕保护人权,保障贫困群体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加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正确处理“三农”问题与增强农民群众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从加强农民法治观念实践中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把诚信服务、优质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同时,及时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切实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保证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
总之,要通过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警、自励、自律,以昂扬向上和高度负责的精神,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使贫困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与爱护。
投稿人:傅茗玉发表请用笔名: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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