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10日下,坠亡前,汪某某在定远路一小宾馆内两次吸食毒品,后他出门买烟。与此同时,接到线索的瑶海区公安分局的便衣警察赶到,将房间内另两名吸毒人员控制,几分钟后,汪某某被人发现掉落在宾馆外的地面上,6日后他被医院宣告死亡。死者家属认为,汪某某是被警方暴力抓捕受惊坠楼,遂于近日将瑶海警方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2万余元。昨日,此案开庭审理。
警方与死者有无身体接触?
庭审现场,原告根据现场视频认为,三名现场缉毒警察并未身着警服,汪某某若未被警察追捕和控制,不会选择逃至外墙,也不会导致最后坠楼结果的发生。另外,汪某某的左手手掌淤青,腰椎存在骨折,原告方据此认为,这些伤并非坠落能导致,而更可能是警方曾经对汪某某暴力追捕造成。
被告方辩称:汪某某从高处坠落可能导致骨折和淤青,这些伤害并不能证明汪某某曾遭受暴力,且警方曾多次劝说家属接受尸体解剖,查明死因,但均遭到拒绝。
执法过程中有无行政违法?
原告方认为,警方在掌握了汪某某吸毒史的情况下,不可能任其离开,在监控死角的楼梯道内到底发生了什么?警方无法自圆其说。
被告方辩称:侦查人员的目标并非汪某某,在楼梯口与汪某某擦肩时也不知道其涉毒。因本案案情复杂,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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