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黄先生反映:12月14日傍晚,我从小日晖桥北打的去留园方向。18时18分,我坐上一辆出租车。车子开到留园路,我发现不是想要去的地方,就向司机说明。司机很不耐烦,不断指责我指错了地方,耽误他的时间。我下车时用一张百元钞票支付车费,他故意找了一大堆零钱给我。我很生气,说要投诉的。他就开始破口大骂。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经查,该车属于市出租汽车公司。作为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司机的所言所行与其身份不符。现公司已将其召回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教育,司机已认识到自身不足,表示在今后的营运中加以改正,服务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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