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唐大伯在浙江某医院因多脏器衰竭去世。几日后,其儿子与医院经医调会协调,签订了赔偿协议。
但现在,唐大伯的老伴张阿姨又将医院告上了法院,称儿子签字时候自己并未同意。医院提交了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上面还有见证人的签名,但张阿姨却拒绝进行追认,坚持起诉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儿子和医院签协议:纠纷到此为止
唐大伯60多岁,在今年6月他刚刚去世时,对于死因问题,家属和医院曾产生了一些纠纷。儿子小唐找到了医院。
后来医调会介入,把小唐和院方拉到了一起,进行了调解。
医院表示,在唐大伯去世10几天后,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协议中写明:医院方还未收取住院费10万元,医药费2万元……现医院决定对医药费予以减免,并返还患者6.9万元……双方纠纷到此为止,此事彻底了结……
在这份协议上,有医院方的签字,也有死者唐大伯的儿子和老伴的签字。不过10月份,老伴张阿姨向法院说,自己没有签过名,那是伪造的。
张阿姨表示,医院在治疗中是有过错的,绝对不能一个赔偿协议就了结,她要重新起诉医院,并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医院索赔。
唐大伯已经去世近半年,遗体早已火化,但张阿姨表示,可以根据之前的病例进行鉴定。
法律人士:张阿姨的诉请会比较困难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患者一方与院方签订《赔偿协议》,需要全部继承人的确认。而唐大伯的继承人是两个,一个老伴张阿姨,一个儿子小唐。
之前在协议上,有张阿姨的委托授权,但现在张阿姨说签名是假的,法院将如何认定呢?
目前法院正在核查当时签订协议的过程,是不是儿子小唐全程单独参与的。
法律人士表示,如果确认是小唐全程和医院对接的话,张阿姨的起诉可能会比较困难。“如果法院认定笔记为真,也就是张阿姨确实签订了委托授权,那么无疑之前的协议是有效的。”
如果签名是假的呢?
法律人士认为,即便张阿姨没有委托,但小唐作为唐大伯的儿子,代表母亲处理父亲的事宜,是非常正常的,一般来说,医院方不可能分辨签名的真伪,只能信任小唐。
“所以即便签名是小唐伪造的,那张阿姨也只能向小唐追究责任,与院方的赔偿协议还是有效的。当然这最终要看法官怎么认定。”
本案目前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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