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深化改革吹响号角,“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多项重大改革取得进展与成效。《新华网评》推出系统评论,聚焦民生、经济发展、民主法制、党的建设等领域,带你到“改革前沿”吹吹风。
“改革前沿”系列评论之三
司法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
李英锋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绘就了蓝图。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要任务,把依法治国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路线图。2015年4月,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可以说,司法体制改革已经步入了“深水区”,很多措施都到了关键的落实阶段,有不少措施已经开始实施,甚至已经见效。司法体制改革措施的每一步落实,每一次生效,都在推动着法治进步,都在为法治中国带来积极的变化,都在累积着公平和正义,都在对国家、对公民、对企业、对社会上的每一个个体产生着积极的影响,也都在增加着民众对法治的信心和希望。
让民众感受最深的司法体制改革措施是防冤假错案机制的建立以及对一批冤假错案的密集平反。中央政法委、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相继出台意见,筑起了一道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而司法部门对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安徽于英生案、河南李怀亮案、广东徐辉案等备受舆论关注的案件的平反以及对河北聂树斌案的异地再审,表明了勇于纠错的决心和诚意,不仅还了涉案公民及其家属公道,也让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保障。
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行为,堵住以钱“赎”身、“提钱”出狱的后门,堵住滋生司法腐败的“漏洞”,让相关司法操作更透明、更科学、更严谨,让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回归正轨,发挥正常功能,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对涉法涉诉信访的分流,打破了原来的信访混沌状态,使信访和法律救济两个渠道各司其职,使涉法问题得以用法律手段解决,符合法治的要求,也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诚然,分流信访中的涉法涉诉案件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但从目前看,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成效初显,依法终结涉法涉诉信访的新机制正在形成。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少了,选择司法渠道解决问题多了,以司法程序解决合理合法诉求的法治新常态渐行渐近。
遴选人民陪审员的范围扩大了,门槛降低了,遴选程序也科学公开透明了,很多人都有机会成为陪审员,最关键的是,人民陪审员的实质陪审权得到了保障——可以审理事实认定问题。这是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一个明显进步。
最高法巡回法庭的设立以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减少领导干部以及其它因素对司法活动的干扰,促进司法部门依法独立办案,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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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强调的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深水区”也是攻坚区,要啃下司法体制改革这块“硬骨头”,不仅需要国家绘制蓝图、科学立法,还需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需要全民守法。只有各方都咬定法治目标,付出责任和努力,司法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才能事半功倍。
系列之一:“获得感”永远是全面深改的着力点
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从人民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群众意见最大的、目前还没有做好的事情上着手,“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详细
系列之二: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统一
建立“有效市场”需要配备“有为政府”,建设“有为政府”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有效性,两者相互依存、相伴共生。只有当政府之手收放自如,市场之手充分施展,两者达到“琴瑟和鸣”的境界,才能奏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最华美的乐章。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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