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快招”
一社区上百被拆迁户被告“排除妨害”
拿着海城市人民法院的传票,海城市公务员范士纯有些蒙了,因为没有谈妥拆迁补偿,他成了被告,告他的是所在的海州管理区艺新社区,案由是“排除妨害”。
自2011年开始,“排除妨害”这个民事法律行为被并不拥有百姓房屋物权的管理区、街道和社区拿来在拆迁中大规模使用,成为加快拆迁的工具。
范士纯收到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居委会认为范士纯“提出很多无理要求,影响了城市经济发展,阻碍了政府规划的落实,其行为已经构成妨碍”。
2013年6月8日,占地面积36万余平方米的鞍山海城市原海高周边地块拆迁拉开大幕,范士纯家1993年从东关街道管理委员会购买的浴池和饮料厂,就位于拆迁范围之内。
范士纯觉得委屈,“没开过听证会,只在墙上看到了拆迁通知,在附近学校开了发布会,就开始了动迁”。范家拥有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的浴池,只按18年前房产证上的住宅性质置换。
起诉书中,艺新社区居委会提出的诉讼请求为将两处房屋从征收区域范围内迁出。
“这简直是强人所难,两处房屋位于一栋五层楼的底楼,如何从整个楼中迁出?”范士纯苦笑,觉得这个请求滑稽而荒唐。
与范士纯一样没有谈拢拆迁补偿的上百被拆迁户,都接到了法院“排除妨害”的传票。范士纯和邻居赶场似地跑海城法院,法院民事庭一上午要排三四家,每家只有一小时左右开庭时间,有的庭审只听被拆迁人骂了一通就草草收场。
海城法院的法律文书显示,艺新社区173未迁出被拆迁户中,有50户居民在被起诉后,同意了拆迁,达成补偿协议,并主动腾出房屋及附属物,也有123户没有同意。
“都是普通老百姓,惹不起政府,也不敢打官司,认吃亏得了”,一个没有去开庭,选择签协议的居民无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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