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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首虎”拉拢法院院长搞强拆 双双落马(图)

时间:2015-09-18 17:12:55来源:中国甘肃在线编辑:马海花点击:

次年最高法又颁布规定,对于诉讼案件中原则上不准许先予执行的精神予以重申。但海城被拆迁户仍不断接到“先予执行”的裁定。

政府法院“双簧戏”

违法“合作”模式曾打算推广

“排除妨害是居委会或街道提起的诉讼,我们是按照民事诉讼法十五条,从支持起诉角度讲,在诉讼中有一个请求叫先予执行,我们完全是依法进行的”,海城法院院长曹允志在电话里解释说,“近几年有个别被拆迁户上访到了中央相关部门,我们都去汇报过”。

纪召兵律师曾与海城法院领导探讨过这种模式的合法性,“对方并不承认法院行为违法,反而表示这种方法符合基本的法律精神,还打算在整个鞍山市进行推广”。

2012年2月13日《鞍山日报》提到,实行一年来,海城市人民法院运用上述方法化解此类案件223件,帮助政府清理土地上百亩,十余个超亿元建设项目落地开工。

当地并不避讳政府与法院的“合作”。去年,宋景春在鞍山中法工作报告中提到,“海城法院在解决困扰城市发展的土地瓶颈问题时,用足用好法律,为政府土地整理提供司法保障,保证了数十个重大项目顺利开工、建成达产”。

但在法律工作者看来,这一套模式却属于严重违法。

“在拆迁中,居委会、街道或管理区是无权来‘排除妨害’的,对于基层法院以排除妨害批准—先予执行来强拆百姓房屋的行为,基层法院也构成枉法裁判,应该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优银律师分析说。

纪召兵律师了解到,颇具讽刺的转折点在于,在法院裁定后政府强拆了当事人房屋之后,之前提起的排除妨害民事诉讼不再进行判决,他接触的被拆迁户中没有人拿到过判决书。

艺新社区范士纯和代理人也曾去法院追要判决书,没有判决导致被告无法上诉进行权利救济,但负责案子的法官告诉他,要判决得有关领导同意,但谁是有关领导则“坚决不能告诉你”。

海城被拆迁户用“政府和法院唱双簧戏”来描述自身的遭遇。

“目前只有海城在继续使用这种模式”,纪召兵律师回忆,三四年前鞍山某区行政庭法官曾透露说,他们也打算从海城引进这种模式,但法官都建议院长不要学,因为这严重违反法律程序,法院将承担很大责任,最终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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