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副书记张军日前在解读《党纪处分条例》时指出,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下,靠诚实劳动先富裕起来的党员、干部,生活过得好一点,群众完全能理解,但是过分奢靡,群众中、社会上是有评价标准的,会认为他们已不像一名共产党员。《条例》中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行为,是指用自己的钱进行高标准或者挥霍性的消费,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11月18日 新华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从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到“打虎拍蝇”、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系列严明纲纪、严肃吏治,扶正祛邪、正本清源的重大举措,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言必行、行必果的坚强决心,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政治生态显著改善、从严治党形成崭新常态。此次中纪委对合法收入搞奢靡的解读正是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是预防腐败的一记“妙招”。
可能有人表示费解,自己合法劳动挣的钱,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中纪委管的是不是“有些宽了”?事实上,中纪委此次解读,并不是反对党员们的合理消费,对于普通群众来说,过分奢靡从道德层面上来说尚且不可取,那么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过分奢靡是忘记了老一辈革命家如何艰苦奋斗才有现在的美好生活,更为重要的是,身为党员,带头树立奉公廉洁、勤俭节约的形象是自身职责所在,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老百姓看到党员干部,尤其公职人员,个个坚守艰苦朴素的本色,怎能不对这样的政府满怀信心,政府的公信力怎么会不得到提升呢?
另外,此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无疑是为预防党员干部走向腐败深渊增加了一条“安全通道”,高消费的奢靡生活对于党员干部长期保持廉洁而言,就像一张腐败温床,今天可能自己的手伸向的是自己的口袋,久而久之伸向的就会是别人的口袋了,最初的“合法”奢靡必然滑向“不合法”轨道。
因此,对于“党员合法奢靡不可行”大家完全不需要哗然,更不需要质疑,相反广大党员干部应该反思,进而不断诫勉自己,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带头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这才是正道之所在。(文/卢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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